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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重点解读

文章来源:《党课参考》发布时间:2021-08-02 15:43:49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彰显了党中央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高度重视。《意见》共5个部分,分3个板块,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向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以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意见》的颁布,对于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充分认识制定《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保障。

(一)制定《意见》,是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意见》,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践探索的客观需要

(三)制定《意见》,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

(四)制定《意见》,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定保障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第二、三、四部分分别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以及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三个方面对新时代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为新时代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意见》深刻阐释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在整个党内监督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提出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工作,各监督主体都要将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意见》对“一把手”自身履行职责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现象和特权行为。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是要履行主体责任

《意见》丰富了对“一把手”监督的手段和方式

(二)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同级领导班子在一起工作,接触时间多,为相互监督提供了便利,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熟人社会不敢监督”的困境与难题。实际上,领导班子成员在一起工作,发现问题相互提个醒、扯个袖,能够发挥“抓早抓小”的作用,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意见》着眼于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的优势,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要向对方坦诚提出。“一把手”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规定对个人事项、谈话函询等作出说明。对于发现身边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能当“老好人”、“和稀泥”,这些规定有助于培养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的意识。

健全同级监督的相关制度

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督体系

(三)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对各级“一把手”来说,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要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让监督发力生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意见》指出,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但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质量不高,走过场的现象。上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对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把关,要派员参加会议,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民主生活会开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把手”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深刻,是否真正实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如何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是否能够发挥出应有效力,关键在于能否抓好贯彻落实。《意见》第五部分“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开展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和协助职责

(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健全协同完备的监督体系

(四)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增强贯彻《意见》的针对性

(原载《党课参考》2021年第15期)

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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