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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返渝,注意事项请看这里

文章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时间:2022-05-02 21:06:21

“五一”假期即将结束,可能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动,返渝高峰期间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提醒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节后返渝请注意:

一、密切关注疫情形势

提前了解出发地、中转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要求,科学规划路线,避免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返渝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个人防护

返渝途中,如乘坐高铁、飞机、地铁、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途中要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不用未清洁的双手触摸口眼鼻,尽量减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餐饮时间和次数,妥善保存旅行相关信息凭证。

驾驶私家车出行的人员,需注意车内通风。如无必要尽量不在服务区停留。返回居住地后,可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注意清洁车内脚垫、坐垫,及时清理车内的垃圾和杂物。

在交通场站、服务区等地方要避免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的检查,要遵守扫码登记、测温等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停留时间。

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返渝后及时报告

及时通过“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告个人信息,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接受健康管理。

四、加强健康监测

返渝人员回到居住地后,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 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七、直辖市发生本地疫情后:

1.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其他低风险区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其他低风险的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4.直辖市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病例轨迹涉及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直辖市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按照前述第五条政策执行。

八、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九、广东省重点区域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4月22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含白云机场)、越秀区及花都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上述地区起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连续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2.对有广州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继续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编辑: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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