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快评|“免密支付”不能辜负消费者的信任
作者:冯驿驭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5-11-23 18:22:15
消费者开通免密支付,实质上是把自己的钱包、银行卡密码大大方方地交给了商家、平台、金融机构。
这种信任既是一种自主选择的消费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商业行为。

近日,新华社等权威媒体就“免密支付”“先用后付”等网购平台扣费功能作出评价,指出部分平台滥用此类功能,诱导消费者在不知情情况下“多花钱”“花不想花的钱”,引发网络热议。
在生活中,从过去的刷卡支付、扫码支付,到指纹支付、“刷脸”支付,再到如今的“碰一下”支付,甚至无需先付款的“先用后付”,更有甚者,即便卡里没有余额,也能开通信贷账户先行“支付”。
其实,这类“免密支付”本质上互联网电商高速发展背景下,是商家引流促销的创新手段。这类支付方式,根本在于商家、平台、金融机构同消费者构建的安全、互信关系。由于前者在双边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本身也有能力、有需求对消费者进行背景、资质、信用等调查,所以这种互信关系主要依赖后者,即依赖消费者对前者的信任。
消费者开通免密支付,实质上是把自己的钱包、银行卡密码大大方方地交给了商家、平台、金融机构。这种信任既是一种自主选择的消费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商业行为。得到这种信任,商家就能销售更多商品,促进营收;平台扩大客单量,增强影响力;金融机构在其中提供良好服务,也能进一步扩展业务。因此,消费者开通“免密支付”的信任,于三者而言是珍贵的,也必须是严谨、有序的。
这种信任关系越多,消费市场越健康,消费这一内生动力也将更加充盈。反之,若商家、平台和金融机构把这种信任当做强买强卖、捆绑销售的霸王条款,成为坑害消费者利益的“帮凶”,肆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不仅将使自身名誉扫地、承担法律责任,还会扰乱市场秩序。
有消费者认为,于情于理于法,商家、平台、金融机构都不应该辜负这种信任,要以此为基,提供更高质量商品、服务。其中,各大电商、音乐视频等平台不能当不良商家的“帮凶”,应及时补上监管漏洞,让各类便捷支付方式在规范制度内运行,主动改善免密支付“一键开通,一个月才能取消”“只是看个广告就开通了信贷业务”的乱象。相关部门更应严查严管此类披着“互联网创新”外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免密支付”等互联网新型金融行为作出相应规范,共同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编辑:冯驿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