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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西锋光专栏|莫因舆论忽略捐赠者的善意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3-03-22 14:43:42

日前,中国矿业大学校友、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公开回应“向母校捐款1100万元未兑现”一事,表示将尽快把捐赠款落实到位。

学生毕业之后走向社会,通过创业等方式有了出息,想给曾经教育培养自己的母校捐赠,这无疑是值得肯定或褒扬的好事。毕竟,提出捐款1100万元给母校,至少释放出感恩图报的浓厚善意。然而有些时候,好事并不一定能按照预定方式去落实做成。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向母校捐款1100万元未兑现”,似乎也就成为了一个“没有兑现的善意承诺”。目前,当事双方已就此事闹上法庭,但“向母校捐赠”的校友善意,却不能因为舆论的议论或喧闹而被忽略。

客观地看,无论是初出校门创业的“菜鸟”,还是久经产业沙场的“老将”,愿意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都应赢得公众起码的敬重。“事非经过不知难”,从来就没有谁可以轻轻松松赚大钱,对于1100万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显然需要当事人经过相当的辛苦工作才能获取和完成捐赠。正因如此,当事人吴某虽没能如期履行捐赠承诺,但其捐赠本意值得赞赏;若他不能如期履约的行为并非因主观故意,而是由于个人经济实力因环境变故受到较大冲击,那么他未能如期履约的行为理应被舆论承认和公众包容。

同时,我们需要看到的还有这么几个事实情况:一是当事人吴某起初提出的是捐赠时值1100万元的比特币,被学校以数字货币没办法作为捐赠量化的标准而没有接收;二是其数字资产因为合约爆仓几乎归零,持有的股权项目由于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无法退出,个人经济状况陷入巨大困难;三是在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之后,当事人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坐不了飞机、住不了宾馆,个人行为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当事人没有按期履约,实属情有可原,且因没有如期履约成为法庭被告,当事人亦承担了相应的违约成本。

随着当事双方的进一步沟通,“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未兑现”或将有一个让社会公众可以接受的结果出现。无论最终迎来的是哪一种结果,都将造成对当事人特别是对校友吴某一方的舆论冲击。如果对拒不实际履约的行为不采取维权行动,确实是一种不诚信行为的放纵但学校没有充分顾及校友实际经济情况发生的变化,也漠视了校友希望能够用股权等方式“曲线捐款”的举动,可能会“赢了官司”,也会“输了情面”,反而得到一句“缺乏人文温情”评价。


编辑:陈骅 龙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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