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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秀镇专栏|刍议“过犹不及”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3-03-24 14:11:26

“过犹不及”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贡,一天问孔子:“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第十一》)

“师”是子张,“商”是子夏,皆为孔子高徒。用现代话来说:一次,子贡问孔子,同学子张和子夏哪个更贤明些?孔子说,子张常常超过周礼的要求,子夏则常常达不到周礼的要求。子贡说,这样看来,子张比子夏更好些,因为子张都超过标准了。孔子说,不见得如此,超过标准和不够标准,都是毛病,和达不到的效果是一样的。

这就是“过犹不及”典故的由来。“过”或“不及”,均达不到人们做事所要的目的,也就是说两者都不是好事。然而古往今来,这种现象从未断绝。就拿“过”而言,最典型的如去年上了热搜、引起民情共愤的“6.6万元芹菜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个体户罗某夫妇,经营一蔬菜粮油店。一天,罗某从农贸市场农户手中购进7斤芹菜,5斤以每斤4元的价格售出,共收入20元,利润不足10元。剩余2斤待卖之时,被榆阳区市场监管局提取检验。1月后,夫妇俩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称该批芹菜有一项指标超标,且无法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6.6万元。新闻一出,舆论哗然。类似之“过”,并非仅此一例,“不及”之事在工作中也屡见不鲜。如,我们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做事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不作为;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存在着“温差、落差、偏差”;做人做事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在日常生活中,“过”或“不及”之事更比比皆是。就拿人们常常谈论的教育孩子来说,有些父母逼子成龙成凤,孩子考试分数达不到父母要求,不打即骂;有的父母则对孩子学习很少过问,存在放养现象,任其“自然成长”。再拿锻炼身体来讲,有的人懒于锻炼,一天到晚宅在家里,而有的人却无论寒暑、风雨、年节,每日不辍,即使身有不适也天天坚持万步走。水是生命之源,有的人一天到晚很少喝水,有的人却嘴不离杯,喝水过量……凡此种种都是“过犹不及”。

“过犹不及”是一种不好的工作、生活状态。之所以不好,孔夫子说得非常明白,因为两者都达不到我们所要的目的,甚至与目的相悖。工作中“不及”之害,人皆清楚:业绩是汗水换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上不会掉馅饼,道理浅显明白,不用赘言。而“过”的危害,《吕氏春秋》有云:“全则必缺,极则必反。”就拿上述“6.6万元芹菜案”来说,该案表面看“为民执法,执法为民”,但其结果却引起民怒共愤,为何?“过”也。这“过”不但达不到甚至背离执法的初心和目的。而且引起了社会诸多诟病,如“违背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执法只讲力度,不讲温度”“机械执法,不是真执法”“用权不当,打击了百姓生计”等等,因而引发一串不良后果,损害法律的严肃与公正,污染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至于生活中“过”之害,许多人都有深切体会。如上述所讲教育子女的问题,逼子成龙、逼女成凤,其结果就可能走向反面。武汉一名初三学生,因在校玩扑克,母亲知道后,当众搧他耳光,孩子转身跳楼身亡。再如,在锻炼身体上,生命在于运动,而锻炼过度,身体也会出问题。炖肉炒菜讲究火候,“过”了就食之无味,甚至让人难以下咽。

人生在世,一是做人,二是做事。在做人做事中如何才不“过犹不及”?其奥妙就在一个“度”字上,或说“分寸”两字。事物的发展存在量变和质变,“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一旦超出或破坏了“度”,质和量的统一体就会发生破裂,此物就转化为彼物。物极必反,盛极而衰。“度”或“分寸”把捏好了,为人做事就会恰到好处。然而,“度”与“分寸”并没有“明码标识”,如何把握?答曰:全靠个人修养也。

比如,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政一方的官员,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中,如何既“及”也“不过”?这就要在党性修养上下功夫。古人云:“善治人者,能自治者也”有了党性觉悟,有了对党和国家的忠诚,有了使命担当精神,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了执政能力,有了植根于内心的修养,就能准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就不会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过”作为。普通百姓亦然,有思想品德修养的人,就能把握自己生活的节奏,为人为事有“分寸”,做到做人守规矩、做事有规则,成就自己的事业和畅意人生。


编辑:陈骅,龙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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