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⑦干部教育培训的六大主要机构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3-10-26 10:17:05编者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党内法规,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修订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0月17日起,中共重庆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开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专栏,方便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敬请关注!

党校(行政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应当坚守党校初心、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独特价值。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作为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性教育干部学院是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阵地,应当用好红色资源,突出办学特色,发挥在党性教育中的独特优势。
社会主义学院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应当坚持功能定位,承担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等培训任务。
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升办学水平,重点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应当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重点开展履职能力培训。


编辑:熊燕 王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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