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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平专栏|让党的纪律内化为言行准则

作者:沈小平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4-04-12 16:59:05

经党中央同意,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只有突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重点,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永葆政治本色。

专题“研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逐章逐条认真研读,尤其要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以案“促学”。身边的党员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既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既要注重以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把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案发单位,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灵魂上触动、思想上震动;又要坚持分类施策,选取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党员干部,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量体裁衣”,因人而异、靶向施策,真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以训“助学”。各级党校承载着理论宣传主阵地、干部培训主渠道、党性锻炼大熔炉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阵地、主渠道、大熔炉作用,推动纪律教育“进党校”“入课堂”,将学习《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研修课程。可通过专题授课、干部讲坛、分组讨论、纪法测试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元化、立体式纪律教育框架,切实把党的纪律教育“嵌入”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入行。

日常“融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最基础的是组织引导党员过好每一次组织生活。若要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就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借助网络学习平台和现场学习场地,采取课堂讲授、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现场体验等方式,推动党的纪律学习走深走实走心,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作者系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一级巡视员)

编辑:胡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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