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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把纪律的“戒尺”刻在心里

作者:钟焯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4-04-26 08:50:0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平心静气,学深悟透。“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学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学”并非泛泛而读、浅尝辄止,而是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保持经常学、深入学、持久学的韧劲,时刻自觉学习、主动学习。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静下心来用心研读、慢慢咀嚼。“学”的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中坚定信念、增强党性。

上下求索,知行知止。“人生在勤,不索何获”。“知纪”是“学纪”的向内的探索。要知纪、懂纪,就要带着问题学,以“孜孜不倦、上下求索”的姿态去学习、去研究。要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真正“钻”进《条例》,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弄清楚纪律的红线和底线在哪里,时刻把纪律的“戒尺”篆刻在心里,遇善而能行,见险而能止。

熟知善用,明晰界限。“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更应内求修身律己之道。“明纪”不仅要求党员干部从客观上清楚明白《条例》中的纪律规定,明确令行禁止的界限,更要把“他律要求”转化为“不畏人知畏己知”的内在行动自觉。

不越规矩,守心如初。“绳从细处断,祸由贪念生”。能否做到“守纪”,是检测党纪学习教育是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业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绷紧纪律之弦,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将纪律意识融入方方面面、时时处处,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不碰“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禁区”、不踩“底线”。


编辑:向俞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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