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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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渝中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2024-09-23 21:21:049月19日下午,重庆市渝中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开班。区委书记黄茂军作开班动员暨辅导报告。他强调,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全面系统、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安排,深刻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关键环节,不断激发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精气神,当好全市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探路先锋”。
渝中区委副书记、区长谢东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积光,区政协主席王南,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参加。
在辅导报告中,黄茂军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工作要求,结合渝中当前改革发展实际,着重围绕经济体制、全面创新、城市发展、对外开放、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现代化治理、党对改革的领导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渝中各领域发展突出成效,结合核心指标对比分析,深刻解剖各领域存在的短板问题及原因,提出2027年、2029年改革目标,指明改革主攻方向,明确改革举措路径。
黄茂军指出,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区委举办专题读书班,主要目的是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政治热情、笃定的政治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关键环节,团结带领全区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渝中精彩一页。
黄茂军强调,要聚力健全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4311”现代化产业体系,纵深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健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深化“楼均论英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要聚力完善城市建设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规划先行,树立经营城市理念,不断优化城市建筑、用地、产业布局,优化投融资体制机制,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全面提升宜居水平,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承载力。
要聚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一体化健全高能级科创平台、领军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机制,健全聚贤纳才、育贤用才、爱贤留才体制机制,健全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体系,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要聚力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国家重大战略落实机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内引外联一体推进外经外资外贸发展,大力提升开放平台能级、贡献度,探索营造“类海外”环境密切对外交流合作,全力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
要聚力优化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现代化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实现碎片化管理向系统化治理转变、信息化治理向智慧化治理转变、脆性安全向韧性安全转变、人文之美向人文之治转变、传统“小治理”向全景“大治理”转变“五个转变”。
要聚力全面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党建统领“885”体系整体质效,完善区委对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力组织力,健全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净化机制,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黄茂军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渝中各项事业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全区上下要以“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刀刃向内抓改革”的勇气,向改革要空间、以改革破难题、靠改革增动能,坚定做好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体系化、清单化、闭环化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要提高站位、对标看齐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政治意识,强化全局观念,强化系统思维,谋划一批“牵一发动全身、一子落满盘活”的重大改革举措,努力实现集成突破,更好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要用活政策、释放红利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争取政策,科学制定政策,评估迭代政策,以更显优质、更加聚焦的政策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更高领域推进。
要拉高标杆、创先争优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改革成果,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要守正创新、变革重塑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进一步主动进取、求新求变,进一步学习先进、吸收借鉴,努力实现在追赶中发展、在跨越中领先。
要敢于斗争、提升本领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凡事奔着目标去、奔着结果去、奔着成效去,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确保改革突破工作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要强化宣传、示范引领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改革舆论引导机制、汇民意聚民智机制、改革示范引领机制,突出“改革味”“经济味”,挖掘好总结好宣传好群众身边的“微改革”“微创新”,切实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认同度。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协秘书长;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各区属五级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等参加。
编辑:李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