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时评|@党员干部 “纪”续走好从严治党“常”征路
作者:陆言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4-09-26 09:44:15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收官”不代表“收场”,“收卷”不代表“收劲”,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完成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体党员要“纪”续走好从严治党“常”征路,不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走深走实。
“严”在“日常”,在“勤学不辍、常学常新”中“纪”续深研细悟“不松劲”。“学贵有恒,勤勉则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学”字依然是主线,“常学”方能“常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是“理论篇章”,也是共产党人的“思想宝库”,唯有下“滴水之功”、铆“磨杵之劲”,才能真正明白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根基上筑牢防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小进即满”的心态,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求知心,继续将《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时时翻看、事事对照,开好个人“自学小灶”,补足空白弱项、消除疑点难点、更新知识模块,用学习时间的“量变”催化理论成果的“质变”,真正把党规党纪学深学透,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既“知其然”更“知其所必然”。
“严”在“经常”,在“自省不息、常思常得”中“纪”续躬身自省“不歇脚”。“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自我反省和思考是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途径,思悟越深,理解越透,把握越准。广大党员干部要永葆“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克己之心,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常态化、长效化对照《条例》具体要求剖析自我、查摆问题,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时常以反面典型为“镜”,深入剖析“病因”与“病根”,愈“病”于未成,医“病”于未深,以刀刃向内、猛药去疴的方式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慎独慎微、慎初慎欲,从思想上深层祛毒,从政治上划清界限,从作风上挖根除弊,把错误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
“严”在“平常”,在“履践不怠、常修常为”中“纪”续守纪笃行“不止步”。“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的生命在于遵守和执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现实意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自身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将《条例》作为履职修身的源头活水,在“常”字上求实效,在“严”字上动真格,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谁、为了谁、依靠谁,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怀着敬畏之心运用权力、造福人民。要主动关注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变“坐而论道”为“起而行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久久为功”的韧劲、“一鼓作气”的干劲,将“民生清单”变为“幸福账单”。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