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秀镇专栏|有感于“为老不尊的‘座’,法律也不让”
作者:官秀镇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4-10-16 09:49:35看到这样一则社会新闻:今年6月24日,在北京地铁10号线上,一65岁男性叶某某颐指气使非要一年轻女子让座。遭拒后不仅出言无状,还拳头怼到女孩脸上,并用拐杖在女孩两腿间扫来扫去。新闻一出,立马冲上热搜,热议如潮。愤怒、责骂之声此起彼伏。北京公交警方闻知此事,迅速查处,次日便对叶某某因扰乱乘车秩序进行行拘。人们对北京公交和警方敢担当、勇作为拍手称快。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脱口喊了一声“好”!笔者称好,不只是文章标题做得好,吸引眼球,更主要的是这一报道能引发人们的思考,给“老者”以警示,给社会带来正能量。
近年来,在交通工具上,在其他公共场所,一些老者或强人“让座”,或失德失“格”,“为老不尊”引发的纷争屡见不鲜,“似曾相识”的闹剧层出不穷。此类让人不齿,给社会和谐带来负能量的“闹剧”“丑剧”,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无形中助长了“为老不尊”的歪风,不时引发社会之问:难道社会对这些“为老不尊”之人束手无策了吗?“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何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为老不尊”之人的道德素质姑且不论,以敝人之见,一或社会公共秩序管理部门,对有如“强人让座”引发的纷争视为“小事”;一或对一些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甚至对有违道德、法规的老人“因其老”过于宽容;一或怕“惹老”,生怕给自己带来麻烦。因而碰到此类事情不是睁只眼闭只眼,就是敷衍了事,不了了之。一句话:不作为、怕担当。而此次,北京公交警方对叶某某“强人让座”事件,没有袖手旁观,更没睁只眼闭只眼,而是及时调查、依法处理,这种敢于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让人敬佩,这也是网民对北京公交和警方赞许之因。
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叶某某“为老不尊”被行拘这件事上,笔者还想到了“反面教材”对社会对人们的教育效用。以往有些老者总倚老卖老,在公共场所常以“长者”的身份对后辈或出言不逊,或强要年轻人顺从自己,有时为了达到目的,不顾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甚至有违法规,给和谐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叶某某“为老不尊”被行拘,这就给社会,给银发一族上了一堂社会道德和法制课,使老人们明智,懂得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传承和发扬,但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可以随意侵犯年轻人的权益。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世上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在尊老爱幼上也不例外。这一逻辑关系是不分年龄段的,也就是说不分老人还是年轻人。尊重是相互的,作为老者,想要让人尊敬你,就得先尊重别人,不尊重别人的人,是不可能得到别人尊重的。正如有人说,一个老者,为老不尊,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尊敬你呢?!
叶某某的案例,还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提醒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老年人的教育。如今,社会上很多老年人,从单位上退休后,成了社会的自由人。许多人只重视自己的健康,不重视文化学习,在社会生活中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鉴于此,有关部门在关爱老人的同时,也应“老有所教”,让老者有老者的风范,在社会生活中做文明和道德建设的模范,为年轻人做榜样,与后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编辑:熊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