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文学|我的“哥们儿”叫“猴哥”
作者:黄晓芳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4-12-26 17:13:14小的时候,外婆家有一条小土狗,一出生的时候就瘦瘦的,爸爸说它瘦得像只猴子,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小猴,它性子憨憨的,不像宠物狗一样乖巧玲珑,毛色也不是顶好看,像在灰里打过滚。
个性嘛,更不像其他小猫小狗跟屁虫一样围着你团团转,它的脾气臭烘烘的。摸摸它的头,它瞪我一眼;摸摸它的尾巴,它恨不得咬我一口;唤它的名字,它更是扭头就走,丝毫不给我一点面子。当时的我,是爱记仇的小孩,它不喜欢我,为了公平起见,我也不喜欢它了。
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还养一方狗,小猴果然是来自川渝大地的中华田野犬,性格中自然携带了重庆人的刚正和耿直。你不理它,它不理你。不会为了一根骨头,对你摇尾乞食,也不会因为你是主人的身份,就故意讨好接近。他好像永远都是一肚子的心事,吃了饭就独自溜得远远的,它的眉眼中透露着深沉,老是一动不动望着远山出神。
当年的我并不知道,每一条小狗都有自己的使命,有的小狗和主人走近是为了逗乐主人。有的小狗和主人走远是为了保护主人。当时的我只知道,这家伙无趣、无聊、无可救药!
故事到了这里,必须要加一个是,因为下一幕,转折来了。
听闻邻居养了条神秘的狼狗,杀伤力极强,平日都被锁在房间里。听外婆说,那家伙体形壮硕如小牛犊,吼声粗犷似闷雷。于是外婆嘱咐了再嘱咐,叫我一定要绕道走,万不可惊动这个不速之客。小时候的我哪儿听得进去呢,胆子大得能够捅破天。趁着外婆和邻居都没在家的时候,我心中暗喜,有个可以挑战自己的机会,我怎么会轻易放过?
天时地利人和,我换好了装备和一根打狗棍,想要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竟敢在我这个“小孩姐”面前称王称霸!我甩开双手,大摇大摆,走在邻居屋后的苹果树下,还故意拿着打狗棍在空中挥舞,发出“呜呜”的声响,幻想着到时候把狼狗一举拿下的英勇场面。
这时候,屋内传出一阵低沉有力的咆哮声。这声音很陌生,阴森森的,透着股让人脊背发凉的恐怖劲儿,还夹杂着满满的怨气,听着就像从地狱传出来的一样,让人头皮发麻。我脚下的步子也不稳了,开始变得摇摇晃晃起来。
出于一种强烈的求生意识,我扭头就跑。可大狼狗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只见一道黑影裹挟着“呼呼”风声,如黑色闪电般朝我扑来。好家伙,那狼狗站起来比我高出一大截,一身黑毛油光发亮,铜铃大眼里透着野性的凶光。我,一个年仅七八岁的小毛孩,哪儿见过这般场面啊?原地吓得双脚像被钉在地上,七魂瞬间丢了八魄。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敏捷的身影如天降神兵般从我的身后闪出。是小猴!平日里它总是对我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没想到危险时刻,第一个冲出来保护我的是它。它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根根直立,呲着雪白尖利的牙齿,对着狼狗发出愤怒的嘶吼。
没等我反应过来,它已经和狼狗扭打成一团。狼狗仗着体型优势,张牙舞爪,疯狂扑咬;小猴毫不畏惧,身形矫健,左躲右闪,瞅准机会就发起反击。敌我双方差距过大,我心里捏了一把汗,默默责怪自己,要不是自己非要逞能,小猴哪会遭受如此折磨?
混乱中,它们双双撞破围栏,裹挟着尘土与砂石,径直从旁边的崖坡翻滚而下。我连滚带爬地冲到崖坡边,只见下方的陡坡上,狼狗的一只耳朵耷拉着,鲜血淋漓,正狼狈逃窜;小猴则躺在一旁,遍体鳞伤,原本光滑的皮毛被鲜血染得通红,一条后腿无力地耷拉着,显然是瘸了。
它的胸脯剧烈起伏,大口喘着粗气。我的泪水再也包不住了,哇哇大哭,哭声引来了村民。村民们纷纷赶来救场,他们拿来铁楸、挖锄、木棍,将混战的两条狗强势分开。看着小猴皮肉绽开的后腿,我内心既愧疚又感动,小猴为了护我,不惜舍身相搏,这份生死与共的情谊,我会永远刻在心里。往后我只要有一口肉吃,就绝对不会只让小猴喝汤。
经此一战,小猴顺利晋升为我的“哥们儿”。我们寸步不离,情同手足。白天,我们一起下河抓鱼、抓蟋蟀、摘果子;夜晚,就一起看星星,听外公讲故事。猴哥虽然不会说话,但是我总觉得它那双眼睛装满了东西,透过它的眼睛,我读懂了赤诚、热烈、忠实。
两个月的暑假一闪而过,爸爸接我回家那天,猴哥寸步不离地跟随着我,它个子长大了一些,叫“猴哥”也无可厚非,它再也不像之前那样像个耍酷的独行侠了,也放下了偶像包袱。腿上落下的伤还在,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走一下停二下。直到我上了爸爸的车,从后视镜看过去,猴哥依然眼巴巴地趴在原地,歪着头有些不解的样子,它心里是不是在想:小主人,你不陪我多玩几天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我心里有些酸酸的,但当时的我,一定想不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猴哥,当然这是后话了。
多年之后,小猴深刻影响到了我的交友观。那些平日里看似散漫随意,可一旦出现问题,就挺身而出的人,不正是如小猴那般珍贵的存在吗?记忆中的小猴,恰似一位遗世独立的江湖侠客,眼眸深邃,仿佛藏着无尽的传奇故事,历经千帆后,留给世界的,永远是那洒脱不羁、渐行渐远的背影。不得不承认,我心底的英雄主义情怀,大抵就是小时候在与小猴共度的那段难忘时光里,悄然生根发芽的。
再然后,也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小猫小狗,它们是新时代的宠物,是居民眼中的“幺儿”,他们纵然乖巧可爱,但身上携带的骄纵让我有些无法适应,特别是“公主病”“少爷脾气”犯起来的时候,甚至让人分不清究竟谁才是真正发号施令的主人,谁又是乖巧听话的宠物。
随着年纪渐长,对世界万物有了独特的看法,我不再热衷于千篇一律的“可爱”,在我眼里,真正的可爱,是有一点自己独特真性情的,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不加雕琢的个性魅力。如同记忆中的猴哥,即使带着伤,也能为小主人冲锋陷阵。可是这种原汁原味的赤诚,长大之后,就很少看到了。所幸,干脆就不养宠物了。
作者: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
编辑:范圣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