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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智库|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微观逻辑与实践进路

作者:欧阳袖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党课参考》发布时间:2025-01-24 08:57:25

【导读】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的重大改革。自2017年启动该项改革后,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领导下,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企业能否保持市场优势关键在于其是否拥有核心竞争力、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高附加值、独特且不易被模仿。产业工人作为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是推动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是企业达成使命、实现愿景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因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部署。《意见》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从九大方面明确提出了27条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

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情况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的重大改革。自2017年启动该项改革后,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领导下,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一)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四种情形”

自2018年以来,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就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情况,先后深入16个省(区、市)、180多家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从调研结果来看,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过程中,存在“四种情形”。一是,部分企业制定了内容上涵盖加强思想引领、促进技能形成、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劳动权益、强化保障支持等方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推进产改工作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但实施方案与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结合度不高,目标不够明确,任务措施不够具体,缺少责任分工与考核评价机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工作更多停留在文件上,坐下来领会精神、研讨问题、商量对策少,工作推动乏力。二是,生产规模较大、行业地位突出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产业链、价值链中处于较高位阶,历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虽然该类企业多未拟定专项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但实际工作中已经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融入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和文化建设。比如,在培育个性化的企业文化过程中,该类企业潜移默化地实现了对产业工人的思想引领;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产业工人在职业发展上不断实现跃升;通过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收益分享计划”等践行“共创共享”理念,让产业工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国有骨干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大,产品技术含量较高,职工人数特别是一线产业工人数量多、素质高、技能强。这类企业既有系统完备且契合企业实际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也有逐级设置的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其党委和领导班子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专项研究、资源保障、督促落实等工作高度重视、作风务实。四是,不少中小微生产制造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经营收益不稳定,职工队伍规模不大,企业文化建设不系统、不深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尚处于人事管理阶段,面对市场压力,其核心任务是“活下去”。因此,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了解不够。

(二)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存在的“四种认知偏差”

目前,部分企业未能担负起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责任,根源在其存在“四种认知偏差”。一是,不少企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存在“不想改”“不愿改”的情况,进而影响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程。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强化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提高产业工人技能素养等工作非立竿见影之事,加之自身缺乏“企业家精神”,难以好好谋划、抓紧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改革动力不足。三是,部分企业负责人认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需要支付“高额”成本,有心无力,不是“不愿改”,而是“改不了”。事实上,目前,职工薪酬分配已从“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转变,这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提高职工薪酬水平的重视。并且,薪酬增长有助于提升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提升为薪酬增长奠定了物质基础,两者相互促进。因此,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需要投入的资金并没有想象中大。四是,部分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时,让企业工会唱“独角戏”。这些企业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交由工会牵头,而关于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薪酬兑现等方面工作属于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范畴,如果相关业务部门不愿意参与产改工作,企业工会便难以推动相关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企业履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责任的内在逻辑

企业想要实现愿景,谋求基业长青,必须构筑并夯实其所在市场。企业能否保持市场优势关键在于其是否拥有核心竞争力、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高附加值、独特且不易被模仿。产业工人作为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是推动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是企业达成使命、实现愿景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因素。

(一)是企业作为经济主体的必然要求

经济性是企业的基本属性,效益原则是企业经营的基本遵循。作为经济主体,企业要尽可能提高营收、降低成本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应秉持正确的“成本”理念,不能简单地、机械地、片面地认为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或福利就是“成本”,在员工薪资、福利上不能抱有“能少花就少花、能不花就不花”的想法。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应秉持“共创共享共成长”的思想,贯彻“以人为本”“以职工为中心”的理念,将为员工发放的薪资、福利等“成本”视为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真正与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切实重视包括广大产业工人在内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从而有效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勤勉工作、积极创新。唯有如此,企业才能为客户提供性价比高、体验感好的产品或服务,才能不断强化市场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迫切要求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其基本内涵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创新是企业保持优势、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面对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迅速崛起、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各企业需要尽快补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短板弱项。这要求企业要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经验丰富、技艺精湛等优势,提升产业工人素养,实现各类劳动人才优势有机互补,促进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不断组合跃升,把科学家的想法变为现实,把工程师的蓝图转化为产品,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企业作为用工主体的现实要求

经调研发现,在用工成本变高、员工思想多元化、管理难度加大等背景下,一些企业摒弃了招募并培养“自有队伍”的做法,转而采用劳务外包、业务外包甚至“日结工”等方式,来缓解劳动用工的燃眉之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际上,这种方式非但不能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反而动摇了企业的技能基础,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企业要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于企业的战略选择和转型发展需要,立足产业工人队伍的数量、年龄、技能、工种等实际,制订具体可行的产业工人队伍改革规划,有序招募员工,加强技能培训,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蓄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高超的产业工人队伍。

(四)是企业作为育人主体的客观要求

着力提高产业工人的技能素质,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核心工作,企业必须担负起培育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产业工人的培养分为入职前和入职后两个阶段,因此,产业工人质量受到入职前、入职后两个阶段培养质量的影响。产业工人入职前的培养,主要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负责。现阶段,我国部分职业院校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师资构成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其培养的准产业工人质量不够高,增加了企业对该类人才入职后培养的成本。产业工人入职后,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要对职业院校培养的准产业工人以及社会招募的“半成熟”或“成熟”的产业工人开展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地满足企业对特定工艺产品的制造需求。

企业履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责任的实践进路

企业要履行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责任,应切实发挥“四方作用”,从运行的微观逻辑做好“围墙内”的各项工作。相关政府部门要着力破解“三大难题”,为企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围墙外”的有力支持。只有“围墙内外”同向发力,才能构建起“企业担当到位、政府保障有效”的工作格局,确保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成效。

(一)充分发挥“四方作用”,形成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强大合力

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企业应充分发挥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基层管理者和工会“四方作用”,做到统筹谋划、各司其职,形成改革合力。

1.企业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并切实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把产业工人摆在与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同等重要的位置,专题研究部署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及时听取进展汇报、明确工作方向、破解改革难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要贯彻落实党委领导、联系工匠与高技能人才的工作制度,督促人力资源部门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引领基层管理者落实好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此外,各级党校、经理人学院在组织企业负责人轮训、培训时,应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课程,从政策要求、社会形势、企业运行逻辑等方面讲清、讲透企业切实履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责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方法论;组织部门在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遴选考察过程中,应设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问题,测试候选人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其政治站位与思想认知;上级主管部门在绩效考核、巡视检查工作中,应设置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的专项指标,更好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从而促进产改工作走深做实。

2.人力资源部门应发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主导作用。近年来,在全国总工会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推动下,企业工会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有所改善,但企业工会力量不够强大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承担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任确有难度。在企业层面,推进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担当“主角”。无论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涵盖的五大方面、25条任务要求,还是《意见》涉及的九大方面、27条举措,在加强技能开发、促进职业生涯发展、维护劳动权益、壮大队伍规模、岗位建功立业等方面,都与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能职责存在关联。因此,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3.基层管理者应提高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履职效能。企业的基层管理者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地生效的关键。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涉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维护保障劳动权益等任务,而这些任务都需要基层管理者去落实。基层管理者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要特别重视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其技能水平。在加强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基层管理者要结合班组实际,通过晨会、例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党的创新理论和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形势、市场情况、生产任务等讲清楚,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增强广大产业工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在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方面,基层管理者不仅要认真调查产业工人在技能提高、素质提升等方面的需求,配合人力资源、工会等部门做好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工作,还要扎实开展“师带徒”活动,引导产业工人深度参与创新工作室的攻关创新工作,促进技能更新迭代。

4.工会应发挥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协调、动员和引领作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工会就可以“少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或“置身事外”,相反,工会应切实发挥好动员、协调和引领的作用。具体来说,工会要高效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扎实有序推进产改工作,密切配合人力资源部门拟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做好任务分解,细化产改举措,设定时间节点,界定评价标准,加大协调、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改革按照既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推进。要加强对产业工人的针对性引导、深层次动员,激发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爱企如家、成才发展的内生动力。要着力发挥好引领保障作用,如开展工匠人才梯次化培养工程,提升培养效能,以工匠人才为引领,促进一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深入研究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作用发挥等方面内容,引领产业工人积极投入职工创新活动,解决生产难题,促进工艺优化,实现降本增效。

(二)切实破解“三大难题”,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企业做好上述“围墙内”的工作是分内之事、应然之责,但解决“围墙外”的政策支持、职教改革、舆论导向等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投入更多关注,形成内外联动。

1.着力解决农民工租(住)房的问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753万人,比2022年增加191万人,增长0.6%。《意见》第二十四条指出,要“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调研发现,影响农民工能否长期扎根城市、真正融入城市的重要因素是住房问题。如果农民工在城市拥有住房(租赁的廉租房或自购房),有利于其长期扎根城市,有利于其形成长远的生活计划和就业打算,进而企业就能拥有一支稳定、成熟、高效的产业工人队伍。因此,地方政府尤其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出发,重视产业工人的租(住)房问题,加快研究出台产业工人申请租住廉租房、购房等相关政策,让进城务工人员吃上“定心丸”,让农民工真正成为产业工人后备军,促进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2.着力解决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问题。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与高职学院)是培养产业工人后备军的主阵地,其人才培养质量将直接影响产业工人的素质。要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应建立、健全以“需求端(企业)”为主导、以人才质量(对口就业率、薪酬水平及增长率、3年至5年稳岗率、3年后职业晋升比率等)为核心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以此倒逼职业院校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师资建设、实习实训等环节。同时,应切实破解产教融合难题,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促进相关央企、国企在职业教育领域适时、适度“返场”,努力营造职业教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为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产业工人后备军。

3.着力解决对产业工人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零工经济”蓬勃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生产制造产业的劳动用工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虹吸效应”,同时,各类“网红”的出现对产业工人思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不少产业工人认为自己社会地位不高,进而导致其主人翁意识淡化,职业荣誉感不强。在岗产业工人稳定性差,产业工人后备队伍储备困难、培养难度大,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招募、吸收与留住产业工人的难度。为此,《意见》先后多次强调宣传舆论工作的重要性,对加强产业工人的思想引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重点任务的舆论宣传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级政府应更加重视实体经济尤其是生产制造业发展,有关部门应聚焦上述重点工作开展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编辑: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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