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时评|用“心”念好党纪学习教育“常”字诀
作者:曹智治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5-03-13 14:56:25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不弃微末、久久为功”的坚定信念,砥砺勤学之心、涵养自省之心、厚植爱民之心,常学新知、常思法纪、常念民生,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革新之旅中用“心”念好“常”字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砥砺“莫向光阴怠寸功”的勤学之心,在“焚膏继晷、水滴石穿”中“常学新知”。学不可以已,任重而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一场“马拉松”“攻坚战”,若想确保自身思想“不滑坡”、行动“不止步”,那就必须时刻保持理论学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广大党员干部要铆足“三更灯火五更鸡”的勤勉之心,发扬“手不释卷、求知若渴”的学习钻劲,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联系实际学,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清楚、弄明白、悟通透”,真正做到“明法纪、辨善恶、知可为”。还要把纪律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坚持“线上+线下”“集体+自学”“理论+研讨”多举措齐发力,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三会一课”系统学、个人研读跟进学等形式,全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心中有戒。
涵养“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自省之心,在“慎独慎微、反求诸己”中“常思法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我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生命力的“关键法宝”,其核心正是在于“勤反思、常自省”。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把自我革命作为修身正己的“终身课题”,把党章党纪当作“明镜”,多“对标”期盼找差距,勤“聚焦”工作查问题,常“放大”思想观自我,以“零懈怠”的心态防止歪风沾身、“零侥幸”的心理杜绝邪气近身,不断增强自身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还要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思想清醒,涵养“不带江南一寸棉”的高洁情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以案为戒中端正“党风政风”,以案示警中明晰“红线底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真正让“遵规矩、守法纪”成为一种态度、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自觉。
厚植“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爱民之心,在“心系黎庶、用权为民”中“常念民生”。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将学习成果融入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中,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这道成果“转化题”答得“好不好”“实不实”“精不精”,人民群众说了算。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擦亮“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爱民底色,牢牢站稳“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爱民立场,持续关注医疗、养老、就业、住房、教育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发展重任扛在肩上,力争听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解民之所困。另一方面,要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把“群众满意”“人民幸福”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尺,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校正改进工作,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事一件件办好、一桩桩办实,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作者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办事处)
编辑:杨士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