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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时评|“情”有温度 “理”有力度——基层善治的辩证之道

作者:张秋月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5-09-02 15:08:14

行走于国家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泥泞与曙光间,基层干部手中的“情”之温度与“理”之尺度,如同经纬交织,共同编织着治理的宏大图景。情与理,并非天然对立,更非简单叠加,而是一体两面的深刻辩证。唯有二者交融互济,方能在基层沃土上催生治理智慧的新花。

情非锁,乃血脉之温润。情谊既是联结干群、承载血脉的生命纽带,也常成干部心中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身处服务前沿的基层干部,常为“人情”所困——既怕无端“送人情”,更忧被动“欠人情”,甚至陷入“谈情色变”的迷思。这份忧虑,不仅关乎个人清誉,更是对公共规则堤坝的试探性侵蚀。若“人情负担”泛滥,公共资源便如沙中建塔,根基动摇;若“求情”之风弥漫,本应依法依规解决的矛盾便滑入私人通道,公平正义的基石于无声处悄然松动。这种异化的“情”,扭曲了淳朴情义的本真。然而,基层干部面对百姓的热情与真情,恰是公仆职责的应有之义。若因惧怕“情”之枷锁而疏离了百姓冷暖,无异于将血肉联系异化为冰冷契约,最终失却民心沃土。

理非刃,乃规矩之标尺。“情”的温度,需在“理”的框架中流淌。面对“求情”与“人情”的双重压力,干部必须秉持“法理”的刚性、“伦理”的自觉与“天理”的思考。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党支部推行“三公开一监督”机制——低保公示、宅基地票决、工程监理,并规定扶贫贷款须吸纳30%贫困户就业,以此主动设防,杜绝“人情关照”,情理并进之下,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反观之,在矛盾调处等治理实践中,若让私人情义凌驾于道理与法理支撑的普遍规则之上,公平的天平必将倾斜,公信力的基石便可能坍塌。因此,对待亲朋之“请”,不可简单视若洪水猛兽,避而不见。对合规之请,当不躲不避,坦荡回应——这绝非“开后门”,而是直面群众需求的应有担当;对不合规之“求”,则需明确拒绝——这亦非冷漠无情,恰恰是对公共利益与核心价值的坚定守护。“理”非伤人之刃,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规矩标尺,为“情”的释放划定了清晰边界。

情融理,乃善治之大道。基层治理的最高境界,则在于情与理的有机融合。干部当怀服务之热忱,深察民情之细微,在恪守“法理”底线与“道理”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寻最契合人心的解决之道。面对不合政策的申请,既需依法依规清晰解释,亦可主动协助寻求其他合规路径——如此,“情”之关怀方能与“理”之尺度和谐共生。时代呼唤基层干部超越“谈情色变”的畏难与对“人情债”的误读。唯有深植血脉“真情”,同时以“法理”为尺、“道理”为基,方能在情与理的辩证统一中涵养真正可贵的“人情味”,使基层工作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民惟邦本,理润民心——这是几千年前的民本思想在新时代焕发的治理光辉。当每一份“热情”被“法理”所规约,每一次“真情”被“伦理”所升华,基层的沃土必将生长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丰硕果实,民心所向,大道可成。


编辑:冯驿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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