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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启示

作者:库德华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5-10-28 0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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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政治纪律建设,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回顾党史上的政治纪律建设历程,能够帮助我们以史为鉴,更自觉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建党初期,政治纪律建设在探索中起步。前四次党代会及纲领、章程虽没明确提及“政治纪律”的概念,但包含了政治纪律相关内容。党的一大纲领(英文译版)规定“在加入我党之前,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这是对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规定;党的二大首次在党章中对政治纪律作了严格规定,提出“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党的三大作出“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决定时,明确“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的政治纪律新要求;党的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级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丰富了党的政治纪律内容。

党的五大首次提出“政治纪律”,该概念也在此后不断完善。革命转折关头召开的党的五大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规定“宜重视政治纪律”,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政治纪律”,并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八七会议”提出“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及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地服从……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对政治纪律的执行极为严厉;同年,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通过的《政治纪律决议案》规定,“只有最严密的政治纪律,才能够增厚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力量”,首次以决议形式严明政治纪律;党的六大通过的《政治问题决议案》规定,“实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内民主主义,反对极端民主主义,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这一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周恩来曾指出,当时在政治纪律建设中,存在“把许多军事的、政治的、技术的混在一起,去用一个政治纪律处罚”的现象。

遵义会议后,我们党逐步走向成熟,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推进政治纪律建设,特别是延安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迈向了新高度。

延安时期是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极为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主要从3个向度不断发展完善党的政治纪律。一是以党章为基础。党的七大党章明确以“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在政治方向上明确党的政治纪律;强调“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政治路线上明确党的政治纪律;规定“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在政治原则上明确党的政治纪律;同时首次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政治责任上明确党的政治纪律。二是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延安时期,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数十个大小根据地能始终围绕在党中央周围,政治纪律至关重要。1938年,首次提出“四个服从”;1942年,确立党中央“一元化”“统一化”的最高领导地位。三是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内容。延安时期,政治纪律建设主要内容是要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一方面以政治纪律保证党员开展理论学习。1940年党中央作出“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在党内掀起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热潮。另一方面是重视加强政治纪律警示教育,1939年围绕“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问题,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了一场热烈讨论,成为政治纪律警示教育的一次生动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一如既往地将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置于重要地位,根据所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突出全国执政条件下政治纪律建设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不同时期党的事业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将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作为重要任务;1954年针对加强党的团结和集体领导认识不足问题,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1955年,成立了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党内不容许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原则的行为,不容许有分裂党、进行小组织活动、向党闹独立性、把个人放在党的集体之上的行为”。这一时期,全党深刻认识到党的政治纪律重要性,不断绷紧政治纪律建设这根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着手恢复重建党的政治纪律。1978年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指引,选举产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的政治路线、党性准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等作出规定;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规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中央保持一致,这是党的政治纪律”;1992年以来,党将政治纪律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针对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干部存在的新问题,着力制定了“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为党员遵守政治纪律提供规范,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法宝,陆续开展“三讲”教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增强党员遵守政治纪律自觉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让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五个必须”,第一项就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多次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进行强调。二是把健全党内法规作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保障。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维护党纪以及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等,扎紧政治纪律制度“笼子”,为规范执纪行为和提高执行力度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三是把开展集中教育作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就是要打牢共产党人理想信念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已在全党开展了多次广泛的、集中的强化政治纪律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全面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并产生深远影响。

这既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和宝贵经验,也启示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作者系西安外国语大学副研究员。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初步构建的经验价值研究”[2024B007]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冯驿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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