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时评|“收到”更要做到
作者:蒋毅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5-11-19 15:51:15《论语》云:“言必信,行必果。”诚信履约、务实笃行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更是干事创业的核心要义。在数字化办公日益普及的当下,“收到”二字成为社交软件、政务平台上最常见的回复之一。它简洁明了、高效便捷,既体现了对信息的及时响应,也体现着交往礼仪,逐渐成为工作交流中的“标配”。
然而,并非所有的信息都适合用“收到”来回应。现实中,一些回复看似规范,实则暗藏问题。面对请示类询问,比如“这项工作是否需要调整方案”“物资申请能否审批”,一些干部简单一句“收到”便没了下文,既不明确表态也不给出方向,本质是回避问题、不愿担当;面对选择类诉求,诸如“会议时间定在上午还是下午”“材料提交选线上还是线下”,用“收到”敷衍回应,让发起方陷入两难,实则反映了怕担责、怕出错的消极心态。
“收到”不该如此成为应付了事的“挡箭牌”,更不能轻易沦为规避责任的“遮羞布”。
更值得警惕的是,“收到”本应是承诺和行动的开始,但对于部分交办的工作和长期任务,“收到”却往往成了“终结符”。有的干部回复“收到”后便束之高阁,既不主动汇报推进思路,也不及时反馈进展情况,让同事和领导误以为工作已启动,实则仍在“原地踏步”。有的把“收到”当作完成任务的“凭证”,长期对工作不闻不问、缺乏跟进,直到截止日期临近才仓促应对,最终影响工作质效。
如果只是口头“收到”,实际却“只收不做”“收而不办”,甚至等到别人再三催促才有所行动,那么这种作风不仅损害个人信誉、消解沟通意义,更会影响整体效能,破坏工作协作的信任基础,侵蚀团队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收到”是态度的体现,“做到”才是责任的落地。不同类型的信息,需要不同的回应方式。面对请示询问,应明确给出具体意见;面对选择类诉求,要结合实际提出“建议选某方案”“可以用某方式”的明确建议;面对交办工作,回复“收到”的同时,应附上具体推进计划;面对长期任务,要养成定期分享汇报、及时总结复盘的习惯,让“收到”始终处于“进行时”。
说到底,“收到”只是工作的起点,“做到”才是最终的落点。“收到”与“做到”之间,连接的应是立即行动的担当和持之以恒的落实。唯有如此,方能不负信任、不负职责,让务实担当成为工作的主旋律。

编辑:张雨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