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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时评|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夯实专责监督根基

作者:李树财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6-01-20 11:20:14

党委会议表决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然而,对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发言顺序缺乏明确制度规范。从党内监督视角看,班子成员尤其是履行监督专责的纪委书记发言位序的随意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能充分释放。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命题是推动党内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有益探索,也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我革新能力的生动诠释。

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的实践反思

提高制度效用。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是保证民主决策、防止“一言堂”的刚性制度安排,它通过规制“一把手”发言顺序,从程序上抑制主要领导意向可能产生的“预先主导”效应,为其他成员畅所欲言提供制度空间,既凝聚班子集体智慧、提升决策科学性,又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体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增强制度留白。对于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顺序,党内法规并未作具体规定,往往按照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排序进行。当班子成员发言处于自发或依惯例排序时,纪委书记的监督效能可能因位序的随机性被稀释,还可能因其过早表明意见,而影响其他班子成员畅所欲言。

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的实践价值

提升决策质量。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能够全面把握决策议题的脉络、争议焦点与潜在风险,确保监督意见基于最充分讨论而作出专业判断。实现监督的信息对称与精准干预,从“过程在场”到“效能嵌入”的监督升级,权力制衡与决策效率在程序层面高度统一,有利于更好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制度。

确保监督独立。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可以着重从政策红线、纪律底线、风险防控等维度进行合规性审查与廉洁性评估,扮演了决策流程中的“复盘者”与“守门人”角色。有利于增强专责监督的独立性、精准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完善权责链条。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使监督责任具体化。它不仅是对监督者自身履职的刚性约束,也为决策责任的追溯提供了关键节点依据。会议记录将成为检验责任是否落实、监督是否到位的关键依据。借此,推动形成决策与监督并重的完整权责闭环。

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的实践进路

明确适用范围。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应主要聚焦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廉政风险高、利益关联度强的重大议题,确保监督力量用在“刀刃”上。实践中,对于不同性质、不同紧急程度的议题,经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可微调发言顺序,但总体上坚持纪委书记在决策形成环节靠后发言。

强化权责对等。赋予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的程序权利,必须与严肃的监督责任相结合。纪委书记表态是发表基于党章党规党纪的“监督意见”,而非一般性“工作意见”,不能演变为对决策实质内容的“二次否决”或“平行决策”。决策最终仍由党委班子集体作出,党委书记在综合各方意见后末位表态并主持形成集体决策。

涵养政治生态。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化认识,纪委书记“次末位表态”绝非对纪委书记的“额外赋权”,而是基于纪委的职责定位与决策监督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决策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举措,是护航事业行稳致远、干部健康成长的政治支持。

作者: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


编辑: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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