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时评|敢于说不,善于说行
作者:杨东生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发布时间:2026-02-02 14:02:14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准确,就是要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新征程上,如何正确处理“原则”与“灵活”、“约束”与“担当”关系,是纪检干部的时代课题。必须锤炼“敢于说不”的勇气与风骨,培养“善于说行”的智慧与担当,在“破”与“立”、“守”与“为”的辩证统一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首要职责就是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对触碰红线、逾越底线的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毫不手软地查处。这种“说不”,不是个人意气的逞强,而是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从查办的腐败案件来看,不少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都始于对“小事”的纵容、对“人情”的妥协,而背后往往伴随着监督者的“沉默”与“退让”。因此,必须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敢于说“不”,不是随意说“不”。尺度和力度多大?要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找到根本遵循,让说“不”精准契合发展导向。
如果说“说不”是破题之举,那么“说行”就是解题之策。善于说“行”,是纪检工作服务大局、激励担当的应有之义。纪检工作从来不是为了束缚手脚,而是为了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精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科学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推动发展与谋取私利。通过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机制,为敢闯敢试者“撑腰鼓劲”,这种“行”,不是无原则的通融,而是在纪法框架内释放制度温度,激发干部内生动力,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方式。
说“不”与说“行”并非对立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的统一,首先统一于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无论是说“不”还是说“行”,都必须建立在深入调查、客观分析、精准研判的基础之上,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确保每一个判断、每一项处理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其次,统一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处理多少人,而是教育挽救干部、净化政治生态。说“不”是手段,旨在惩戒和震慑;说“行”也是手段,旨在保护和激励。最后,统一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无论是严肃查处阻碍发展的腐败问题,还是旗帜鲜明地为改革创新者鼓劲,都是为了扫清障碍、凝聚力量,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严管不是“管死”,厚爱不是“溺爱”。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说“不”与说“行”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考量,既不能因片面强调说“不”而陷入“不敢为、不愿为”的教条主义,也不能因盲目追求说“行”而突破纪律底线、法律红线。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同时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系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编辑:王一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