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今天还要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发布时间:2026-02-27 08:51:47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是初心之问、使命之问,也是时代之问、实践之问。
日前,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回首过去,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时至今日,为何还要一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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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能反映出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党性作风。
从历史传统看,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从建党之初到今天,我们党对正确政绩观的思索与实践,从未停止。
从时代背景看,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可谓是正当其时、恰逢其势。
从现实需要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喜欢“作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眼下,“十五五”开局起步,需要正确政绩观引领方向、凝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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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校准立党为公这个“定盘星”。立党为公是政绩观的逻辑起点,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确保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明确为民造福这个“落脚点”。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最高标准。为民造福,就是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用好科学决策这套“方法论”。干事创业,不能单靠一腔热血,还要讲究方式方法。科学决策,就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研、摸清实情,既看当前也看长远,既看局部也看全局,避免拍脑袋决策。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上好真抓实干这堂“实践课”。政绩都是干出来的。真抓实干,不是蛮干硬干、瞎干胡干,而是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不是“一阵风”,而是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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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这次学习教育,要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确保学习教育各项工作高质高效。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本次学习教育明确,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这是因为,领导干部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一旦这些“关键少数”出现政绩观偏差问题,就会层层传导,滋生形式主义和腐败行为。要抓住“关键少数”,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充分激发“头雁引领”作用,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着眼长远,建章立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融入日常教育、干部管理与制度建设,使之成为一种文化自觉、一种行为习惯。当“为民造福”无需反复强调,当“功成不必在我”成为自然流淌的价值追求,当“按规律办事”成为决策的基本前提,正确政绩观就会像树根扎进沃土一样,自然地生长出来。
注重实效,可感可及。政绩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坚持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本次学习教育传递出鲜明的民本导向。党员干部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举措,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发展成效、事业兴衰与人心向背。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摒弃“闯关过关”心态,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广泛凝聚合力。只有这样,才能以正确政绩观淬炼求真务实的作风、涵养清正廉明的政风、淳化向上向善的社风,真正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作者:程正龙
编辑:周莉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