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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靖平专栏|历代廉洁奉公典范人物咏怀(西汉)㉒

发布时间:2026-04-03 15:03:15

目次:

1.咏周亚夫

2.咏申屠嘉

3.咏张释之

七律·廉直将相周亚夫

猎猎旌麾锁塞寒,

銮舆徐入野营端。

介胄不趋尊礼法,

军门惟信守忠肝。

定乱安刘烽燧息,

持廉正己爵侯难。

孤衷自许冰心洁,

万古清风照衣冠。

(平水韵)


鹧鸪天·刚直风骨赞亚夫

细柳辕门戟影高,銮铃入垒马蹄消。

甲衣在背君前立,军令如山肃似雕。


辞相印,拒权豪。吴粮断处楚旗凋。

一身刚直轻荣禄,留得清名照汉霄。

(晏几道体,词林正韵)

真将军·硬气骨:周亚夫的廉洁奉公典范

周亚夫,西汉沛郡丰县(今江苏徐州丰县)人,著名军事家,名将周勃次子,袭封条侯,是历史上清正廉洁、刚正守节的标杆人物。汉文帝时,他驻守细柳营,以治军严明深得文帝赏识,获文帝“真将军”赞誉;景帝时,他临危受命,仅用三月率军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力挽大汉危局,后因功升至丞相。他一生廉洁自守、刚正不阿,不徇私、不贪功,虽最终蒙冤入狱、绝食而亡,但其贯穿治军、为官、平叛、持身始终廉洁奉公的操守,为后世千古传颂。

一、家无余财,清白传家

周亚夫之父周勃,是辅佐高祖开国、平定诸吕之乱的一代名将。周亚夫自幼受父亲言传身教,养成了清俭自守的品格,一生生活俭朴,不置私产、不敛财货。他任河内郡太守期间,郡中官吏常有借逢年过节向上司送礼之风,周亚夫一概拒绝。曾有属吏以“特产”为名送来当地土布,周亚夫原物奉还,并告谕属下:“为官者当以安民为务,不以馈赠为能。”他在太守任上“食不重肉,衣不帛襦”——每餐不超过一种肉食,不穿丝绸衣服,与属吏同食同衣,毫无贵胄子弟的骄奢之气。这种清俭作风,成为他日后为将为相的本色。

二、治军严明,法度为纲

公元前158年匈奴犯边,周亚夫受命驻守细柳,治军以严、律己以廉,将军纪公平置于首位。汉文帝亲赴军营慰劳将士,霸上、棘门军营皆可长驱直入,唯独细柳营军士披甲执锐、严守营门,直言军中只听将军号令。文帝抵达后,也需遵从军令按辔徐行,周亚夫更身着甲胄以军礼见君,不行跪拜之礼。他不迎合皇权、不徇私破例,让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尽显公而忘私、不媚权贵的廉洁本色,树立了治军至公的千古典范。

三、平叛安邦,社稷为先

景帝三年,“七国之乱”爆发,大汉江山岌岌可危,周亚夫以太尉身份领兵平叛。他以社稷安危为重,摒弃个人得失与私怨,坚持“弃梁断粮、以逸待劳”的战略,不顾梁孝王弹劾与朝堂非议,专注切断叛军粮道,仅用三月便平定叛乱,立下不世之功。平叛过程中,他不贪战功、不结私党、不谋私利,所有功勋归于国家,赏罚全然依照军法,始终秉持公心,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尽显奉公为国的赤诚情怀。

四、为官持正,无功不赏

官至丞相后,周亚夫坚守公心,屡次据理力争,绝不迎合君主心意、讨好权贵势力。窦太后与景帝欲封皇后兄长王信为侯,他援引汉高祖“非有功不得侯”的盟誓,直言无功者不得封侯,坚决予以驳斥;景帝欲封匈奴降将为侯,他再度反对,认为封赏背主求荣之人,会败坏臣子节义、扰乱朝纲。在封赏之事上,他坚守无功不赏、有节方尊的底线,不徇私情、不违国法,彰显了为官清廉、秉公持正的品格。

五、守节至死,流芳千古

晚年,周亚夫又因子购置葬器甲盾被诬告谋反,面对廷尉“欲反地下”的无理构陷,他不愿折节受辱,更不肯自污一生清白。为捍卫自己的名节与操守,周亚夫绝食五日,最终呕血而亡,以生命践行了持身清廉、至死不渝的信念,用刚烈结局守护了毕生的清白与公心。

周亚夫的一生,是廉洁奉公、刚正守节的一生。治军时法度为纲,不媚皇权;平叛时社稷为先,不计私怨;为官时秉公持正,不徇私情;持身时清白自守,宁死不辱。他的廉洁,从来不是装点门面的姿态,而是融入骨血的原则与坚守,是对国家、对法度的绝对忠诚。司马迁赞其用兵持重,朱熹称其为社稷之臣,这位真将军以硬气风骨与廉洁操守,成为古代廉政文化的不朽典范,其精神历经千年依旧熠熠生辉,为后世树立了为官做人的崇高标杆。


七律·刚毅相国申屠嘉

相门不受私情谒,

斥退携金客胆寒。

檄召佞臣惊御座,

令行私宴禁官餐。

万钧力抗权臣势,

一片心怀黎庶安。

守节呕心终殉志,

廉名千载立清磐。

(平水韵)


鹧鸪天·廉直气度咏申屠

殿宇巍巍锁九重,寒门秉节拒金铜。

斥顽席上惊权贵,立法朝端正吏风。


惩宠竖,禁筵丰。家余清白月明中。

丹心未许纲常裂,碧血丹心化劲松。

(晏几道体,词林正韵)

铁面相臣,刚正廉直——西汉申屠嘉廉洁奉公风范

申屠嘉,西汉梁地(今河南商丘)人,出身寒微,以勇武从军。他早年以能开强弓的“材官蹶张”身份跟随汉高祖刘邦击灭项羽,因战功逐步升迁,历任队率、都尉、淮阳郡守等职。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年)迁御史大夫,后接任丞相,封故安侯。申屠嘉为人廉直刚正,毕生以维护朝廷礼制、清正自守为己任,是西汉前期兼具廉洁操守与担当精神的典范人物。

一、不纳私谒,立世坚守清俭之本

申屠嘉的廉洁,始于日常自守的细节。史载其“为人廉直,门不受私谒”——这在汉初官僚体系中尤为难得。当时朝堂之上,私相请托、攀附权贵渐成风气,不少官员以私交谋私利,而申屠嘉在丞相任上,明确拒绝一切非公务拜访,不接受任何私人请托与馈赠。他不置私产,不营家业,俸禄仅用于养家糊口,从未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额外利益,以“清俭”二字立身,为百官树立了廉洁标杆。

二、严斥宠臣,捍卫朝堂礼法秩序

申屠嘉的奉公,核心在于以礼护公、不徇私情。汉文帝宠臣邓通因深得宠爱,赏赐累计达巨万,甚至可在朝堂上对君有怠慢之态。一次申屠嘉奏事完毕,直言进谏:“陛下爱幸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文帝虽坦言“吾私之”,却未加怪罪,但申屠嘉并未妥协。他回府后下檄召邓通至丞相府,扬言“不来,且斩通”。邓通惶恐入告文帝,文帝遣使者持节召邓通,并向申屠嘉致歉称“此吾弄臣,君释之”。邓通到相府后,免冠徒跣、叩头谢罪,申屠嘉坐自如,不为礼,严斥其“戏殿上,大不敬,当斩”,直至文帝使者至才作罢。此举虽显刚猛,却捍卫了朝廷礼制的严肃性,体现了以公义为先的担当。

三、整肃官风,首创官场廉洁准则

申屠嘉的廉洁奉公,不止于个人操守,更以制度建设推动官场清明。针对汉初官场盛行的公款吃喝、私相宴请之风,他首创《禁受所监饮食令》,明确规定“官吏受宴请者,计值偿费”,将违规公款吃喝纳入刑律,以制度约束杜绝奢靡浪费。同时,他在丞相府门设置公示牌,规范办事流程:凡公事拜见需登记备案,一切私谒一律拒之门外,从流程上阻断了请托谋私的渠道。这两项举措,既体现了他对廉洁奉公的制度性思考,也为后世廉政建设提供了早期实践样本。

四、守正不阿,生命践行公义初心

申屠嘉的奉公,终其一生不改初心。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内史晁错因受宠掌权,擅自凿穿太上皇庙外墙开辟新门,触犯礼制。申屠嘉得知后,欲依法弹劾,奏请诛杀晁错。景帝以“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堧垣,且又我使为之”为由赦免晁错。申屠嘉退朝后懊悔不已,对长史直言“吾悔不先斩错,乃先请之,为错所卖”,最终因愤懑呕血而死,谥号“节侯”。他至死未改对公义的坚守,以生命诠释了“宁折不弯”的奉公品格。

申屠嘉从一介武夫成长为西汉丞相,始终以廉洁自守、奉公护法为立身之本。他“门不受私谒”的清俭操守,捍卫朝堂礼制的刚正担当,以及以制度倡廉的远见,使其成为西汉廉洁奉公的典范。其一生践行“公义为先、清正不阿”,虽因刚直而终憾而逝,却以清风正气流传千古,为后世为官者树立了“廉洁奉公、坚守初心”的精神标杆。


七律·持衡守正张释之

宫门截辔立苍茫,

十载清贫守义方。

惊驾抗言平圣怒,

盗环持法正朝纲。

一言判案悬明镜,

千古垂芒肃玉堂。

休道身迁名似叶,

高风熠熠照淮阳。

(平水韵)


鹧鸪天·执法守廉咏释之

宫阙沉沉锁暮冬,十年清影守寒松。

拦车敢向储君怒,执法偏教天子从。


身似洗,禄犹空。一庭明月照孤忠。

淮阳贬去风霜重,犹抱冰心似旧同。

(晏几道体,词林正韵)

执法守廉 秉公持正:张释之廉洁奉公典范

张释之,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人,是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盛名远播的清廉名臣,官至廷尉,位列九卿,为全国最高司法长官。他早年靠兄长资助捐资入仕,侍奉汉文帝十年未得升迁,却始终坚守清贫、不谋私利,后因正直敢言、奉公守法获提拔。任职期间,他以“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为准则,不阿附皇权、不偏袒权贵、不贪墨敛财,坚守司法公正与为官底线,是文景之治时期廉洁奉公、执法如山的标杆,主政刑狱时“天下无冤民”,深受百姓敬重与后世推崇。

一、清贫守志:宦途沉寂坚守底线

张释之早年捐官任骑郎,俸禄微薄,十年仕途沉寂,却始终不钻营攀附,不借职务之便谋私利。家中常年清贫,甚至因为官耗费家财,一度想辞官归乡,不愿拖累兄长。这十年间,他拒绝宴请馈赠、不插手私事牟利,以清贫砥砺品行,不慕名利、清廉自守,为日后秉公执法筑牢了品格根基。

二、守门禁公:不畏权责严守法度

升任公车令后,张释之严守宫廷法度,不因人身份区别对待。太子刘启与梁王乘车入朝,行至司马门未依律下车步行,径直闯入。张释之不顾二人尊贵身份,当即拦阻车马,并以“不敬”之罪弹劾太子与梁王。此事震动朝堂,薄太后亲自下诏赦免,汉文帝也因他坚守公心、不媚上徇私,对其愈发赏识,尽显他奉公守制的为官本色。

三、执法唯公:不阿皇权坚守公平

官拜廷尉后,张释之执掌全国刑狱,两次违抗帝意,坚守司法公正。中渭桥路人无意惊扰御驾,他依法判罚金,驳回汉文帝重罚要求,直言廷尉是天下公平标杆,随意改判会让百姓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有人偷盗高祖庙玉环,文帝欲灭其族,他坚持按律只判罪犯一人死刑,力陈法度不可随意崩坏,最终获文帝认可,成为不阿皇权、执法唯公的典范。

四、治狱守廉:清操自守 天下无冤

身为最高司法长官,张释之手握重权却严守廉洁底线,坚决拒绝权贵请托与贿赂,断案只依律法事实,不徇私情、不看身份。他梳理全国刑狱,纠正冤假错案,对百姓秉公审理,对权贵犯法绝不姑息,严格管束下属杜绝贪腐。他身居高位却家无余财,生活简朴,俸禄常接济贫苦,在其治理下,司法风气清正,真正实现“天下无冤民”。

五、持节至终:贬谪不移奉公初心

汉景帝即位后,张释之被疏远,贬为淮南国相。仕途受挫、境遇骤变,他却初心不改,在地方依旧秉公办事,整顿吏治、严查贪腐、安抚百姓、轻徭薄赋。他始终生活简朴,拒绝地方馈赠,不侵占百姓利益,不因贬谪懈怠履职,一生无贪腐徇私之举,坚守清廉奉公的准则至终。

张释之将廉洁与奉公深度融合,守清贫而不丧志,握权柄而不谋私,临皇权而不谄媚,既以清廉立身,又以公正履职,是中国古代廉吏与司法官员的千古典范。他的品格助力文景时期吏治清明,更为后世树立了为官廉洁、从政奉公的标杆。

(作者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重庆市文史书画研究会诗词专委会会员)

来源:七一客户端
编辑:李云霄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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