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6-04-16 15:33:51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这关键时期,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从根本上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初心之问、使命之问、时代之问、实践之问,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深刻领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
●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
●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
二、准确把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总要求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十六字”总要求中,“立党为公”是根本立场,“为民造福”是价值取向,“科学决策”是工作方法,“真抓实干”是实践要求,四者辩证统一,共同构成校准共产党人政绩观的“总标尺”。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十六字”总要求,切实将其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的根本立场
●必须坚持“为民造福”的价值取向
●必须坚持“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
●必须坚持“真抓实干”的实践要求
三、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践路径
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是我们党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通知》强调,学习教育要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认真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因此,要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整改突出问题、立好制度规矩,不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奋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要在深化学习研讨上下功夫
●要在深入查摆问题上动真格
●要在狠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
●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求突破
●要在坚持开门教育上聚合力


来源:《党课参考》2026年第8期
编辑:胡梦元
审核:范维
副主编:郭羽
主编:赵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