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首部!重庆出台青年创业促进条例 7月1日起为青春梦想护航
发布时间:2026-05-28 17:26:45从北碚区天生丽街“青春集市”上大学生自己设计手绘文创产品的摊位,到“95后”探店达人雯仔开的“姊妹洋芋花”小吃店,再到社交平台上粉丝量超两千万的“不齐舞团”……如今的山城,越来越多年轻人正用创意和汗水书写创业故事。5月27日,《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将为重庆青年创业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
《条例》共28条,聚焦青年创业全生命周期,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共青团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围绕青年创业关键环节,从工作机制、创业方向、要素支撑、重点群体、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
《条例》围绕就业导向,鼓励开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餐饮零售等创业;聚焦青春经济业态,鼓励围绕青年成长发展和美好生活需求开展知识赋能、体验社交等创业;突出创新驱动,重点引导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空天信息、生物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创业。
在要素保障方面,《条例》在资金上,明确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落实创投税收优惠政策;在场地上,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提供免费综合服务和一定比例的免费空间;在培训上,提供创业培训与导师指导,完善导师管理与激励机制,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在服务上,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发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扶持政策“免申即享”。
《条例》突出“精准滴灌”,针对大学生、返乡入乡青年、青年科技人员、港澳台及归国留学青年等不同群体设置专门条款。其中,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风险救助等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在收费、社保、土地租赁等方面给予优惠;青年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成果入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或离岗创业;港澳台及归国留学青年在出入境、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享受便利,并在市场准入、权益保护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从行政执法、项目审核、信用修复、失败援助四个维度构建了“容错”机制,传递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信号。例如,对青年创业企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创业青年及其相关企业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在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协同修复,及时解除惩戒措施。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让青年敢于创业、勇于试错,实现“创业有支持、失败有保障、再创有门路”。

来源:七一客户端
编辑:刘泳含
审核:冯驿驭
主编:陈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