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显绩诚可贵,潜功价亦高
发布时间:2026-06-02 07:00:00
政绩是衡量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成效的重要标尺,也是事关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政绩观的核心要求,为各级领导干部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方向。
曾经,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政绩考核中存在唯GDP论的倾向,偏重短期成效,形成路径依赖,导致发展方式粗放、结构矛盾突出、资源环境承压、发展动能不足。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政绩的理解停留于数据表层,忽视了发展动能的深层转换。真正的政绩,绝非冰冷数据的简单堆砌,而是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由粗放增长转向绿色集约的深刻变革。显绩固然可直观呈现阶段性工作成效,但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功,更具持久价值和深远影响。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如何科学看待显绩与潜功的关系,树立和践行符合时代要求与人民期盼的正确政绩观,是一项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显绩直观可见、见效较快,是回应群众当下需求的直接体现;潜功周期较长、基础性强,是为长远发展铺路奠基的隐性积累。二者并非对立割裂,而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唯有坚持并重而行,方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基于此,本文立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探讨如何破除传统政绩观惯性,树立正确政绩观。
以创新理念重塑政绩观,关键在于培育可持续发展动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亦是衡量政绩含金量的核心标尺。一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拥有量、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创新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并赋予其不低于传统经济指标的权重。干部任期届满须就创新能力建设作专项述职,接受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二是完善长效支持机制。改革科研经费配置,对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给予长期稳定支持,确保支持不因干部任期调整而中断。建立重大创新工程专项档案,将周期长、见效慢的战略性项目纳入离任审计和干部任用参考。三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包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对科技创新中出现的非主观故意失误,凡程序合规、无利益输送行为,不予追责。建立创新失败案例库,将失败教训视为知识资产,而非政绩污点。四是破除逆向激励机制。纠正“创新投入与短期增速相悖”的逆向引导,实施差异化考核。对创新主导区域,弱化GDP增速等量化指标,强化创新生态、人才集聚、技术突破等质性评价,让深耕创新的干部获得公正评价和优先提拔。
以协调理念重塑政绩观,关键在于优化区域发展整体结构。协调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内在要求,更是评价政绩的重要维度。一是健全跨区域协调发展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破除行政区划本位主义,将区域合作、产业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情况等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弱化单一行政区经济指标权重。对于主动承接产业转移、让利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行为,予以正向激励。二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将城乡居民收入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程度等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考核干部任期内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情况,以及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短板的补齐成效。三是强化产业结构协调导向。引导干部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与功能定位发展特色产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防止同质化竞争。对为优化全局牺牲局部短期利益的,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方式给予保障,并在政绩评价中给予充分体现。四是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社会文明程度等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要求干部统筹抓好经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考核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矛盾纠纷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坚决防止片面化发展。
以绿色理念重塑政绩观,关键在于推动生态环境根本改善。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亦为政绩评价的底线要求。一是硬化生态环保指标约束。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任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或存在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情况的干部,一律不予评优提拔。将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纳入考核,权重不低于经济发展指标,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二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区域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明确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让保护生态环境者获得合理回报。持续探索将森林、湿地、流域等生态资源量化为生态资本的路径,并将转化成效纳入干部离任审计。对任期内显著提升生态资本存量、厚植生态优势的干部,即便生态效益未在任期内转化为经济收益,亦应认定为重大政绩。三是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三明确”。重点考核绿色低碳转型制度建设成效,如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等常态化机制运行情况,而非简单以关停企业、集中检查的数量论高低。四是推动发展方式系统性转型。将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的结构调整成效纳入考核,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将能耗双控目标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中设置绿色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顶住短期压力、坚定推进绿色转型的干部,在政绩考核中予以加分倾斜。
以开放理念重塑政绩观,关键在于深化推进制度型开放。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亦是彰显政绩担当的鲜明标识。一是突出制度型开放考核导向。将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成效纳入干部政绩考核重点,聚焦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国内外规则衔接、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核心内容。建立开放制度创新案例库,将制度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开放政绩的核心依据。二是夯实营商环境优化基础指标。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刚性考核,重点评估企业开办便利度、市场监管透明度、政策兑现及时性、纠纷解决效率、破产退出顺畅度等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和企业满意度调查,让经营主体成为开放政绩的重要评判者。三是推动开放模式转型升级。引导干部减少对税收减免、低价供地等传统政策的依赖,将工作重心转向规则对接、监管创新、标准互认等制度建设。严禁违规出台优惠政策,杜绝“政策洼地”式恶性竞争。对主动清理违规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干部,即使短期内招商引资规模下降,亦应给予正面评价。四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和规则运用能力。考核口岸通关效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等实绩,强化干部运用国际规则应对贸易摩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更好服务开放发展大局。
以共享理念重塑政绩观,关键在于扎实提升民生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亦是政绩评价的最终落脚点。一是提高民生指标权重。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基尼系数变化情况、城镇调查失业率、义务教育巩固率等纳入考核,大幅提高民生指标权重。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实行年初承诺、年底对账、群众评议的闭环管理。二是健全共同富裕长效机制。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的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帮扶情况,以及与产业带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相衔接的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成效。三是纠治“重显绩轻民生”的政绩观偏差。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制度,杜绝形象工程。考核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及增长情况,督促各级干部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四是完善群众评价与民意反馈机制。建立常态化民意调查制度,将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社会治安满意度、政府工作满意度等作为重要依据,调查群众满意度。畅通线上线下群众评议渠道,由群众直接评判民生工作成效。
我们正处在一个需要广大干部鼓足干劲、创造业绩的时代。“为政之道,贵在实干。”心里装着群众,既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才能在做好显绩的同时也做好潜功。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尺,在于创新动能是否持续增强、协调发展是否稳步推进、绿色底色是否不断厚植、开放层次是否全面深化、共享程度是否切实提高。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在显绩与潜功之间找到平衡,在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之间实现协调,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达成统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实践中,必须坚决纠治好大喜功、盲目上项目的形象工程问题,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消极心态,杜绝将个人名利与干事动机捆绑的功利主义。广大干部要深刻把握显绩与潜功的辩证关系,清醒认识到摒弃唯GDP论不等于放弃经济发展,反对短期效应不等于忽视当前发展,破除路径依赖不等于否定既有经验。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在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转型、制度型开放、民生改善等领域做出扎实潜功的干部得到应有认可和重用。
显绩诚可贵,潜功价亦高。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显性成果,也离不开筑牢发展根基的隐性积淀。广大干部当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统筹当下与长远,兼顾显绩与潜功,以实干担当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异答卷。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发展动能实现根本性转换,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真政绩。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副总编辑

来源:《当代党员》
编辑:王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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