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看重庆|重庆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劳动者安全护航
发布时间:2026-06-05 09:29:13
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保障范围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实行统一标准赔付和无差别保障……6月1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等部门发布的《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根基、守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业正式工,还是临时雇来的装卸工,都是一样的保障。无论用工形式、岗位性质如何,所有从业人员都能享受同等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项规定补齐了以往部分企业差异化投保、临时用工保障缺失的短板,切实保障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细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可叠加享受,保费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严禁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并对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八大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全覆盖投保制度。
《细则》要求,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不高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实行据实列支、专款专用。到2028年,力争将年度预防服务投入比例稳定在上年度实收保费的20%,持续夯实常态化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很多小微企业没有能力自己搞安全风险评估,请专家又觉得贵。现在保险公司出钱请专业机构上门服务,相当于给企业做了一次免费‘安全体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随着新规落地,重庆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共治体系,以更优质的服务、更科学的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李国
编辑:罗欣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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