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靖平专栏|历代廉洁奉公典范人物咏怀(西汉)㉛
发布时间:2026-06-05 14:20:14本期人物目录
1、孤贞守俭贤相丙吉
2、廉正持家直臣薛宣
3、端本戒贪法臣尹赏
七律·孤贞守俭赞丙吉
丙吉孤贞史册镌,
位高守俭远尘烟。
自倾私俸扶皇稚,
独掩前功谢帝怜。
三尺法寒星洒野,
五更忧重月临川。
谁言相府藏金玉?
大节无声万古传。
(平水韵)
汉宫春·丙吉大节万古传
狱暗孤灯,有孤臣守志,暗护龙孙。
微薪自舍,换得稚子安身。
封侯不羡,纵朱轮、未改清门。
谁记取、昔年苦处,只今淡饭粗樽。
问喘荒途忧热,更车茵恕下,虏报先闻。
朝堂举贤弃利,惟荐能人。
形疲社稷,笑浮名、何似浮云。
千百载、高风已远,犹教后世思君。
(晁冲之体,词林正韵)
守俭秉正 鞠躬奉公——西汉贤相丙吉廉政风骨
丙吉,字少卿,鲁国人士,西汉宣帝时期一代名相,麒麟阁功臣之一。其出身狱法小吏,勤勉好学,精研《诗》《礼》,深谙经义治国之道。早年于巫蛊之祸的乱世危局中,冒死保全尚在襁褓中的皇曾孙刘询,也就是后来的汉宣帝。历经太子太傅、御史大夫等职,后接任丞相,执掌朝政多年。丙吉身居宰辅高位,始终坚守本心、克己修身,既以清廉自守、一尘不染,又以勤政惠民、公心辅国,是西汉中期名副其实的廉洁奉公典范贤臣。
一、清俭持身 一介不取严守操守
丙吉终其一生身居要职,手握重权,却始终清苦自守,对钱财外物毫无贪念,《汉书》明确记载其性宽大,好礼让,不事家产。从底层狱吏到位列三公,他从未利用职权侵占公财、收受贿赂、置办田宅私产。早年供职牢狱,俸禄微薄,他安分守职,分毫公倾绝不染指。巫蛊之祸时,他受命看管狱中罪囚,见尚在襁褓的皇曾孙孤苦无依、衣食匮乏,不忍其受难,悉以私禄供养之,全程自掏俸禄供给衣食汤药,分毫不动用官府物资,宁肯自奉俭薄,也绝不假公济私。
官至丞相后,地位尊崇、俸禄优厚,丙吉依旧不改简朴本色。日常衣食住行皆循简约之风,不蓄姬妾、不兴奢靡、不追逐权贵奢靡风气。朝中权贵多争相购置良田美宅、积累家财,他独淡然处之,家中无丰厚积蓄,身后亦无显赫私产遗留。面对下属、宾客私下馈赠的财物,他一概婉拒,始终恪守“非己之物一毫莫取”的底线,以清贫自乐,将廉洁二字刻进立身根本。
二、居功不恃 摒除私念一心向公
丙吉保全汉宣帝性命,乃是再造汉室的莫大恩德,此事当时隐而不彰,朝野无人知晓。他亲历生死险境护佑幼主,事后从未向外宣扬功绩,更不曾借机向朝廷索要官爵、钱财与封赏。汉宣帝登基数年后,偶然从宫人处得知旧事,感念其大德,多次下诏厚赏、加封食邑。面对帝王重赏与无上荣宠,丙吉屡次辞让,不愿因昔日恩德谋取额外私利。
他身居相位,手握官吏任免、政务裁决之权,却从不任人唯亲、以权谋私。宗族亲友前来攀附求官、求取便利,他一概严词拒绝,绝不徇私坏法。有功而不邀赏,有权而不徇私,将个人得失、家族私利全然置之度外,胸中唯有公义朝纲,尽显纯粹无私的为官本心。
三、明职守分 秉公理政恪尽宰辅之责
身为当朝丞相,丙吉深谙为官本分,处事秉公持正,不徇私情、不偏好恶。他执政崇尚宽和仁厚,断事依循法度,处理政务一视同仁,不因亲疏远近区别对待。下属官吏偶有小过,他重在教化宽恕,却绝不纵容贪赃枉法之行,对侵吞公利、违法乱纪者,必定依规纠察处置,维护朝堂吏治清明。
流传千古的“丙吉问牛”典故,最能体现其奉公格局。路见百姓聚众斗殴,他嘱下属依规处置,行至半路见耕牛气喘异常,便停车细问缘由。旁人不解,他答道:百姓斗殴自有地方官吏管辖,而牛群异常关乎节气农时、天下民生,是宰辅当忧心的国事。他分清权责、抓牢要务,不耽于细务、不荒废公职,始终以天下大局为重,专心秉公治政。
四、勤政恤民 鞠躬尽瘁安固社稷
丙吉辅政期间,正值西汉历经动乱、百废待兴之时。他日夜勤政,夙夜在公,全力推行休养生息之策,轻徭薄赋、安抚流民,着力恢复社会生产。他整顿朝堂风气,倡导清廉务实的为官之风,自上而下遏制奢靡贪腐苗头,让吏治趋于清正。
在位数载,他始终以安民、强国为己任,从未因位高权重而懈怠慵懒。朝堂议事直言公论,民生事务尽心督办,对上尽心辅佐君主,对下体恤黎民疾苦。一生仕途,上不负社稷托付,下不负百姓期许,以数十年勤勉履职,践行为公为民的从政初心,为汉宣帝中兴局面筑牢根基。
纵观丙吉一生,由微吏而至贤相,廉是其立身根基,公是其履职内核。他身居高位却不谋家产、拒收馈送、公私分明,守得住清贫、抵得住利诱;身负大功却不邀赏、不徇私、不谋特权,摒得尽私欲、存得住公心。他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勤勉为政,将廉洁与奉公融为一体。这份清俭自守、无私奉公的品格,在历代贤臣中尤为可贵,也为后世为官者树立了垂范千古的修身从政标杆。
七律·廉正持家赞薛宣
薛宣廉正起寒家,
不染微尘沐岁霞。
斗食守贞餐素淡,
狱书循法拒纤瑕。
一纸严词惊墨吏,
双城易令暖桑麻。
谁言直士无承继?
后世犹歌玉作花。
(平水韵)
御街行·薛宣直骨绍千秋
寒家斗食初登召。察举廉名表。
笔刀循律拒纤毫,一纸严书惊狡。
双城移令,两乡清扰,犹记微官小。
公厨自减三餐巧。退食身端皎。
无徒孤步立朝堂,坦荡何曾私绕?
千秋玉魄,几根直骨,可作人臣绍。
(柳永体,词林正韵)
持正守清 履职笃公——西汉循吏薛宣的立身与为政
薛宣,字赣君,东海郡郯县人,主要活动于西汉元帝、成帝时期。他出身微末,年轻时曾任廷尉书佐、都船狱吏等低级吏职,靠察举廉吏入仕,由此步步擢升,历任不其县丞、宛句令、长安令、御史中丞、临淮太守、陈留太守、左冯翊,最终官至丞相、封高阳侯。在当时“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的政治生态中,薛宣以“用法公平”和“所在而治”而著称,班固在《汉书》中称赞他“所在而治,为世吏师”。他一生位居显要,却能够做到清廉自守、公忠奉职,堪称西汉后期廉洁奉公的典范。
一、廉洁自持,素守不移
薛宣的仕途起于察廉,这本身就表明他早年就以廉洁品行得到官方的认可。他从大司农斗食属下的小吏起家,斗食者“禄少,一岁不满百石,计日以斗为数”。但他并没有因为俸禄微薄而贪图非分之财,反而以廉洁自持,被朝廷察举为廉吏,补任不其县丞。琅邪太守赵贡巡视属县时,不仅带着薛宣走访各县,回到府中后,又特意让妻子儿子与薛宣相见,赵贡感慨叮嘱道:“赣君至丞相,我两子亦中丞相史。”赵贡之所以如此郑重其事,正是因为他对薛宣的廉洁品行确信不疑,认为此人未来必当大任。薛宣此后历任郡守、九卿乃至丞相,始终坚守“守法度,不避贵戚”的原则,即使身居相位,也未曾以权谋私。成帝时期,言官谷永上疏推荐薛宣担任御史大夫,称他“材茂行洁”,有“廉洁公道”之气节,这既是对他个人品行的褒扬,也是朝野对他一贯廉洁作风的共识。
二、节用省费,不妄取予
薛宣在节制用度、俭省开支方面尤为突出。《汉书》记载,薛宣任职左冯翊时,“性密静有思,省吏职,求其便安,下至财用笔砚,皆为设方略,利用之,省费,吏民称之”。这寥寥数语,却意味深长——薛宣把对廉洁的追求贯彻到了日常行政的细微之处。在古代,笔、砚、简牍等办公用品是官府日常消耗中必不可少的开支,官员若漫不经心,很容易造成无谓的浪费;若存心贪墨,更可以借机从中渔利。薛宣却连这样细小的财用都亲自过问,为之设立管理方法,务求节约开支。由此看来,薛宣的廉洁绝非仅仅表现为“不取不义之财”的被动操守,更表现为“不使公费浪费”的主动担当。班固特别记此一笔,正是要说明薛宣的廉洁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姿态,而是浸润到日常每一个细节中的本色。吏民们对薛宣的称赞,也正出自他们亲眼见证了这位长官对公财的珍惜与负责。
三、察廉举能,白黑分明
薛宣不仅严于律己,在选拔和评价官员时同样秉持廉洁公道。《汉书》记载,薛宣任御史中丞期间,“数言政事便宜,举奏部刺史郡国二千石,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繇是知名”。这段记载虽然文字简略,但“白黑分明”四个字分量极重。在当时官场积弊丛生的背景下,举荐和贬退官员,往往充斥着人情请托和利益交换。薛宣却敢于“黑白分明”地将廉洁与贪腐截然划开,他所推举的必定是清廉有才干之士,所贬黜的必定是贪浊不法之徒。正是这种毫不含糊的立场,使他“繇是知名”,赢得了朝野的清誉。而薛宣敢于黜贪退赃的底气,也正来源于他自身的廉洁——自己手中不曾有过污点,自然可以不畏权势、铁面无私。
四、善治肃贪,不偏不伤
薛宣在肃贪方面既果敢又稳妥,最能体现他“温润而不失原则”的为政风格。他在左冯翊任上时,辖内的杨湛、谢游皆为贪婪狡诈的县令,“持郡短长,前二千石数案不能竟”。薛宣到任后,先以酒饭周到接待二人,暗中却“阴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对于有悔改之意的杨湛,薛宣亲笔以密信告知罪状,措辞温和——“冯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故密以手书相晓,欲君自图进退”,杨湛被其诚意所感动,“即时解印绶付吏”,且“终无怨言”。对于轻视他的谢游,薛宣则移书明责其治行烦苛、贼取钱财数十万之事,“证验以明白”,谢游见檄文后也解印绶离去。此外,薛宣还善于以人事调整来改善治理,频阳县令薛恭不胜其任,而粟邑县令尹赏干练有为,薛宣遂将二人互换,数月之后“两县皆治”。从这几件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薛宣既不是一个只知严刑峻法的酷吏,也不是一个纵容贪腐的老好人——他守住了廉洁奉公的根本,却在执行中力求宽厚与周密,这才使得被惩治者无怨言、被调整者皆服气。
纵观薛宣一生的宦迹,班固在《汉书》中对他有一段精当的评语:“所在而治,为世吏师。”这八个字是对他施政能力的高度肯定,而“所在而治”之所以能够成立,根本的支撑恰恰在于他自身的廉洁奉公。薛宣位居显要却内无奢靡之享,手握大权而外无巧取之行,他在选官上黑白分明、在肃贪中张弛有度、在治理上务求实效,始终将公心置于私利之上。薛宣的廉洁奉公,不是一种标榜姿态,而是一种贯穿于为官、选人、理财、执法的实践智慧,值得后世反复品读与深思。
七律·端本戒贪赞尹赏
巨鹿寒门起栋梁,
察廉端本入朝堂。
一身不染私囊事,
百案唯存直节肠。
石穴诛奸清吏蠹,
临终戒子耻贪赃。
生前未许尘埃近,
死后何惭日月光?
(平水韵)
满江红·尹赏清节照寒衣
小吏微身,廉作寸、未曾乱眼。
初察奸、端平一尺,岂容私蔓。
繁剧辞金无所绾,独行抱朴心如砚。
捕穴中、虎尾几回惊,诛奸宦。
鞭影酷,赃流断;刑令肃,尘吹散。
把城西恶少,尽埋深涧。
病骨遗言羞染指,儿孙记省贪为患。
到今朝、清水照寒衣,风长叹。
(柳永体,词林正韵)
刚正持清节 治世守公心——西汉法臣尹赏廉能事迹述略
尹赏,字子心,巨鹿杨氏(今河北宁晋)人。永始、元延年间,长安治安濒临崩溃,“长安中奸猾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枹鼓不绝”。尹赏以三辅高第出任长安令,造“虎穴”以重典肃清奸猾,“视事数月,盗贼止,郡国亡命散走”。然而这位令豪强闻风丧胆的刚毅之吏,在《汉书·酷吏传》中却留下了一组耐人寻味的踪迹:他由郡吏起步,以“察廉”升迁;执掌实权后“无所私取”;临终前以贪赃为深耻,告诫子孙“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刚正与清介集于一身,尹赏的仕途生涯中,廉与公二者并行不悖。
一、阶由廉起:郡吏出身以察廉入仕
尹赏的仕途起点,在汉代察举制度中有一条清晰的通道——“以郡吏察廉为楼烦长”。汉代“察廉”是一种针对小吏的选拔机制,由郡国长官考察属吏的廉洁品行后推举任职。“以廉为阶”并非虚言,尹赏正是凭借在小吏岗位上不贪不占、明察自律的品行,获得了这一重要的升迁机会。此后,他又“举茂材”升任粟邑令,两个关键台阶均与廉洁考核直接挂钩。从底层郡吏到一县之长,尹赏所走的每一步,“廉”字都是必经之门。
二、任无所取:治剧之位不纳私利
若说仕途起步阶段以“廉”获取进身之阶尚不足为奇,那么尹赏身处要职后仍无所私取,则体现了真正的廉者本色。据记载,尹赏办案之果决超过一般官吏,但收缴财物从未流入私囊。史书以“无所私取”四字品评其操守,语虽简,意极重——在金钱财物过手的要害岗位上,经得起诱惑是极难得的品质。更令人深思的是,尹赏执法对象多为横行街市的轻侠少年,牵涉朝廷权贵,这些人不乏暗中通贿以求宽免者。从“便可得其财”到“一毫不取”,这中间靠的正是“无所私取”的过硬操守,才使得每次肃贪都能利落收网,不留话柄。
三、肃贪不贷:虎穴整饬以重典清腐
尹赏治长安最震撼人心的举措,是他对城中不法分子的强力整饬。他在长安狱中挖造“虎穴”,“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一次性收捕“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数百人,大批贪赃枉法之徒被缉拿归案,罪大恶极者依法严惩。不难想象,这批人中有不少是与权贵勾结、借贪腐鱼肉百姓的奸猾之徒。尹赏深知,要根除贪腐,仅靠一时惩治是不够的。对于“故吏善家子失计随轻黠愿自改者”,他采取宽严相济的策略,对愿意改过者网开一面并加以任用。这一治理思路——惩其所当惩、用其所可用,既铲除了积弊,又修复了官场生态。
四、卒以贪戒:临终遗训以贪为深耻
尹赏晚年疾病将死之际,把几个儿子叫到床前,留下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丈夫为吏,正坐残贼免,追思其功效,则复进用矣。一坐软弱不胜任免,终身废弃无有赦时,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慎毋然!”临终遗言不是功业炫耀,不是前途嘱托,而是以“贪污坐臧”为尺度的耻辱比较。这段话的核心逻辑是:宁可因刚直而被免官,也绝不可因软弱无能而被废黜。在尹赏的价值排序里,“庸碌无为”比“恪守职责”更不可取——与其无所作为地做一个平安官、庸吏,不如以果敢手段守住职责,哪怕因此而遭遇波折也在所不惜。这是他独特的为官哲学,却恰恰折射出他心中最深的戒惧:宁可担风险,不做尸位素餐之人。
尹赏一生以刚猛手段行严治,手中既有权柄又有钱物,却始终未留下一丝贪墨的痕迹。史书中“无所私取”四字虽简,分量却极重。在那个贵戚骄恣、吏治松弛的年代,能做到权不谋私、公不藏私,本身已是难得的操守。而他临终时以贪为耻的告诫,更是一面镜鉴——当一个人把“不贪”当作为官底线而非奢求时,清廉便成了骨子里的自觉。他提供了另一种标尺:严格执法与清正廉洁,并非水火不容的两端。治贪者首先不贪,正人者先正己身,这或许是两千年前这位铁腕县令最朴素也最难做到的为官之道。
(作者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重庆市文史书画研究会会员)

来源:七一客户端
编辑:李云霄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