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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看重庆|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指导 提升基层治理腐败效能

发布时间:2026-07-12 07: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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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中,案件指导室是一个有点“特殊”的存在。有别于其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这个室承担着全市区县一级的监察强制措施审批、个案指导、类案统筹等工作,是重庆市纪委监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指导的重要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三个更加”的重要要求,强调“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围绕“强化标本兼治,用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抓手”作出相应部署。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是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应有之义。重庆市纪委监委深化工作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加强指导把关、统筹队伍建设、深化以案促改,不断拓展基层治理腐败的深度和广度。

个案指导——

加强线索研判分析,帮助拨开迷雾精准定性

在查办重庆市大渡口区某国企领导干部白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对于其腐败行为的性质认定,曾一度让办案人员陷入疑惑。

与传统腐败手段相比,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多与市场经营活动交织,作案手段翻新升级,为腐败行为披上“隐身衣”,增加了查处难度。“最直观的体现就在于对腐败行为的发现和识别上。”大渡口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唐洲告诉记者。

白某某案便是典型一例。该案线索最初来自一个被审计查出问题的项目。“白某某对该项目负有领导责任,并且可能收受商人老板的红包礼金。”唐洲介绍,起初办案人员并未特别在意,准备按一般的违纪行为处理。然而,在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举行的线索“过堂”会上,案件指导室相关同志敏锐地发现,这背后可能存在更深层的“猫腻”。

在案件指导室指导下,大渡口区纪委监委循线深挖,通过大数据碰撞,快速识别出白某某异常资金流向和复杂关系网络,进而发现其疑似使用他人名下银行卡进行理财、购买房产车位等行为。

面对多笔大额资金往来的证据,白某某承认自己“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获得5900余万元“分红款”的事实。这究竟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是以“投资”为名的受贿犯罪?对这一事实的性质认定决定案件走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关键时刻,大渡口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再次带队前往案件指导室“取经”,双方面对面集体研究,共同梳理线索、分析案情。

“在多个项目中,白某某虽均与老板约定按相同比例‘投资’、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但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会商现场,案件指导室有关负责同志带领专案组成员,对白某某的资金来源、经营行为和利润性质逐一进行穿透式分析。

“从资金来源看,白某某投入的资金实为虚假出资。从经营行为看,其不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具体生产经营和管理。从利润性质看,所获‘分红款’实质是其职务行为的对价。”经过一番严谨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共识逐渐形成:“综合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侵犯的客体等要素,白某某是以商业‘投资’行为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涉嫌受贿犯罪。”

定性难题破解后,大渡口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提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专案组、审理室积极与区检察院沟通协调、交换意见,围绕犯罪构成,联动公安、银行等及时取证固证,彻底揭露白某某以“投资”为名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案件最终顺利结案。

统筹发力——

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动形成“一盘棋”

查办白某某案过程中,大渡口区纪委监委同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建立的专项和不定期汇报机制,在推动线索突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每周案件进展情况会以周报形式定期向案件指导室汇报,使其能够及时全面了解调查情况,帮助明确取证思路,指导调查方向。”唐洲告诉记者,在案件取证的关键节点,调查组会及时征求案件指导室意见建议,学习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取证思路,了解其他单位查办类似案件的经验,明确下一步取证方向,为案件顺利推动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掌握全市各个区县所有案件情况,有时候通过类案对比,更容易找到突破口。”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主任王双阳介绍,该室建立了案前线索研判、案中跟踪指导、案后综合评估的全周期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嵌入式指导。同时,直接到审查调查工作开展薄弱的区县进行点对点指导、“解剖麻雀”,既传导压力,又教思路方法,更加精准有效。

除了加强个案指导,重庆市纪委监委还着力统筹全市各区县审查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解决反腐败工作力量不平衡问题。

王双阳说,“现在我们‘一竿子插到底’,对区县涉罪案件实现归口管理,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一把‘尺子’量到底,既搭建起工作交流的‘桥梁’,也能更精准地判断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

据了解,为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区域平衡发展,案件指导室在前期制定的18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工作流程、办案节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区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

“我们围绕监察强制措施审批、案件指导等核心工作不断创新方法、务实举措、固化机制,先后出台审查调查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指导工作办法,监察强制措施审批工作意见等制度性文件,丰富和完善案件指导工作的‘四梁八柱’,不断提升案件指导工作规范化水平。”王双阳说。

针对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工作中普遍疑惑的问题,案件指导室定期编发《审查调查工作交流》,开发“职务犯罪初核实务”“审查调查谈话思路和方法”等精品课程,分享办案经验,解答疑难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审查调查工作能力水平。此外,定期组织召开区县审查调查工作片区会,总结经验,传导压力,谋划工作,营造互学互鉴的氛围。

系统施治——

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机制,提升系统性防治腐败能力

深化标本兼治,不仅要及时发现、准确识别、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更要强化系统观念,加强联动配合,推动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治理有力有效、集约集成。

在查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某某等人违纪违法案件时,当地纪委监委在重庆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不仅查明文某某等人在液化气经营审批、监管等方面,收受当地液化气储配站经营者巨额贿赂,更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案件关涉的储配站为牟取暴利,违法将液化气与二甲醚掺混,以液化气的名义和价格对外销售。

“二甲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可压缩液化后作为燃料使用,但价格远低于液化气。一些不法分子将二者掺混,利用差价谋取利益。”重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二甲醚与液化气掺混后,易腐蚀液化气钢瓶阀门胶圈,导致液化气泄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聚焦液化气产、供、储、运、销各环节,案件指导室统筹各区县纪委监委加大对涉液化气监管问题线索的排查,并与重庆市公安局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挖彻查该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将液化气掺混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重庆市委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除险清患,全链条排查整改问题,全覆盖清除15个区县存在的非法混充行为,有效防范燃气泄漏引发爆炸、燃烧等安全事故发生。

“不只是照单监督,更要追根溯源,推动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安全隐患。”在重庆市纪委监委指导下,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主责部门针对暴露的问题,建立完善购买资质审验、气质验收、电子运单管理、经营环境信息监管等制度,推动利用数字化应急平台对二甲醚销售情况实行智能化监管,不断健全长效机制。

近年来,通过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强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案件指导室围绕国企、金融、政法、医药、渣土消纳、二甲醚天然气混充、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供给、生猪检疫、公安民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牵头开展相关整治16次,系统重塑相关领域政治生态、用权规则、服务意识。

“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提升查办案件质效,更要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增强政治敏锐性,注重发现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重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全链条协作配合,建立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办案机制,提升系统性防治腐败的能力,推动反腐败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补短堵漏、清障护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侯颗
编辑:李云霄
审核:邓莉
主编:徐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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