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渝车出海”赋能西部陆海新通道
发布时间:2026-07-28 11:30:00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庆依托通道枢纽优势,大力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渝车出海”计划,推动重庆汽车产业迭代升级。与此同时,伴随“渝车出海”规模快速增长,从单一产品出口向“产业链、价值链、数据链”出海的结构性变革,也带来了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博弈、金融结算规则冲突等一系列复杂的法治新课题。如何构建高水平的法治保障体系,回应全要素出海的时代需求,护航“渝车”产业行稳致远,已成为我们必须直面的必答题。
大开放背景下的新态势:从“卖产品”到“闯世界”
西部陆海新通道不仅是物流通道,更是产业通道。对于重庆汽车产业而言,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出海已不再是简单地“把车卖出去”,而是产业生态的全球化布局。
贸易规模实现大幅跃升。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物流优势,市场布局日趋多元。数据显示,2025年“渝车”出口货值达530.3亿元、同比增长23%,且在2026年上半年仍保持高速增长。重庆汽车产业以东盟为第一大海外市场,叠加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形成了多元化全球布局。
出海模式发生结构性转变。过去出海主要是货物贸易,如今已演变为“产品+品牌+技术+生态”的系统性出海。这不仅涉及整车和零部件的跨境物流,更涵盖了海外投资建厂、技术合作、数据跨境传输、品牌维护及服务等全流程。这种转变使其涉及的法律关系,从单一的买卖合同关系,扩展为涵盖投资、知识产权、数据安全、劳动等多领域的复合法律关系。
风险形态呈现多元化特征。随着“渝车出海”布局纵深推进,外部环境愈发复杂,除各类传统贸易壁垒外,部分国家还借数据安全、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为由设置新型非关税壁垒。这些风险往往隐蔽性强、涉及面广、处置难度大,对现有的法治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考验。
现实痛点:大通道与大出海背后的法治瓶颈
虽然我们在司法协作、规则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在应对上述“全方位出海”的复杂局面时,法治保障仍显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的不匹配。
一是数据跨境流动的严监管与通道贸易的高效率不匹配。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是“渝车出海”的主力军,但在出海过程中,数据安全成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方面是全球监管的“碎片化”。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云法案》以及东盟各国的数据本地化存储要求各不相同。“渝车”在出海过程中,企业既要应对数据出境的合规限制,又要满足海外用户对智能服务的需求,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是数据确权的模糊性。在多式联运过程中,车辆运行数据、用户隐私数据、物流轨迹数据相互交织,如何确定数据权的归属、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跨境流动以提升物流效率等,现行法律体系尚缺乏明确指引。
二是知识产权布局的短板与品牌出海的高需求不匹配。从“重庆制造”到“重庆品牌”,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当前法治保障中的薄弱一环。首先,布局滞后。有的出海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前,未进行充分的商标和专利检索,导致品牌被抢注、技术被围堵。其次,维权艰难。面对海外日益泛化的“337调查”(指美国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和知识产权诉讼,国内现有的涉外法律支持体系往往难以有效覆盖。由于缺乏对目标国法律环境的深入了解,企业在遭遇恶意诉讼时,常常面临巨额赔偿甚至产品禁售的风险,这不仅严重压缩其利润空间,更损害其品牌的国际形象。
三是传统海运规则的旧范式与新通道新业态不匹配。“渝车出海”高度依赖金融支持,但现行法律及金融制度仍建立在传统海运规则之上。其一,单证物权效力不足。西部陆海新通道以铁路和跨境公路为主,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铁路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尚未完全得到认定。其二,融资渠道受限。由于缺乏法律认可的物权凭证,金融机构对在途货物的风险控制缺乏信心,“渝车出海”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这与“渝车”单车价值高、资金占用大的特点形成了矛盾,制约了“渝车出海”的规模和速度。
破局之道: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的法治保障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坚持“国家统筹、区域协同、重庆先行”的思路,从规则创新、司法协同、服务升级三个维度发力,为“渝车出海”打造坚实的法治底座。
一是强化规则创新,破解“制度性交易成本”难题。要解决西部陆海新通道所涉及的新兴业务规则与传统法律之间的不匹配问题,必须加强顶层设计。要紧抓《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在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的契机,加快推进国内法规与国际公约的有效衔接,赋予铁路提单、多式联运单证明确的物权凭证效力。重庆应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出台《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单证条例》等单证标准规范,先行先试,明确单证的流转、质押、交付规则。同时,要促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专项政策,将铁路提单、多式联运单证纳入合格质押物范围,打通“单证—金融”的转换通道,让在途的“渝车”成为企业可用于融资的“活资产”,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深化司法协同,打破跨域司法壁垒。“渝车出海”涉及国内多地,必须打破条块分割的治理格局。重庆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应牵头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司法协作机制,重点解决跨域立案、异地执行、证据互认等难题,确保企业在通道沿线发生的纠纷得到高效、公正的解决。针对多式联运合同、货损赔偿等常见纠纷,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指引,避免“同案不同判”,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法律预期。
三是服务改革升级,补齐品牌护航短板。法治保障的最终落脚点是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依托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等高端平台,深化与东盟国家的法治政策对话,推动建立区域性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和国际法律服务区,引入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打造“一站式”国际法律服务平台。建立“渝车出海”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由政府牵头构建海外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出海前检索、出海过程监控、出海后维权的全链条服务。
推动构建国家级专利池,构筑产业出海风险屏障。针对海外日益严峻的知识产权壁垒,建议由政府牵头,整合长安、赛力斯等重庆“链主”企业,并联合全国范围内的领军车企及汽车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共建国家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专利池。通过跨区域、跨行业的核心专利资源整合,筑起一道坚实的产业风险屏障,有效规避海外“专利地雷”,赢得全球竞争的话语权。
西部陆海新通道为“渝车出海”提供了历史机遇。面对从“产品出海”向“全要素出海”的深刻变革,我们唯有以法治为笔、以创新为墨,才能绘就重庆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画卷。强化“渝车出海”法治保障,既是稳住企业预期的“压舱石”,更是提升内陆开放核心竞争力的“先手棋”。要以更完善的规则、更高效的协同机制、更优质的服务,护航“渝车出海”,为重庆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贡献坚实法治力量。
作者:重庆市江津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来源:《当代党员》
编辑:曾敬
审核:别致
主编:陈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