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店最高补500万元!重庆出台30条“真金白银”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发布时间:2026-07-30 15:20:51
日前,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加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打造“品质化”消费空间载体、集聚“多元化”优质消费资源、培育“特色化”服务消费品牌等六大维度出台30条硬核举措,以“真金白银”加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能级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在打造“品质化”消费空间载体方面,支持提质打造世界知名商圈,鼓励推进消费环境优化、信息化改造等建设,支持发展首发经济、夜间经济,引导推动符合规划的存量商业资源转型盘活和特色商业街区提档升级,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聚力打造城市品质商圈,实施组团式商圈(步行街)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升级改造中心城区商圈,提质发展区县品质商圈,支持有条件的商圈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培育建设市级高品质商圈和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培育打造特色消费场景,培育个性化、景观化、体验型品质消费新空间,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打造15分钟商业服务圈,整合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点等服务功能,完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育运动空间、养老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支持优化消费载体建设,利用老旧厂房发展养老、医疗等国家支持产业和行业的企业,可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在集聚“多元化”优质消费资源方面,支持集聚全球消费资源,培育“首发巴渝”城市名片,聚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首发经济集聚区、首发平台、新品发布平台,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集聚引进品质首店,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入渝发展,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首店集聚消费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补。支持开设高能级品牌首店,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能级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鼓励有关会展活动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同时还支持培育特色品牌、支持优质产品拓展市场、支持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等。
在培育“特色化”服务消费品牌方面,支持打造“不夜重庆”城市名片,发挥重庆“江崖街洞天”特色优势,做靓“两江四岸”夜间经济特色消费带,持续做强夜间经济,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打造“美食之都”城市名片,立足重庆美食,做优做靓“渝味360碗”美食品牌,鼓励创建“米其林”“黑珍珠”等品质餐厅。支持打造“山水旅游”城市名片,培育优化特色文化旅游消费场景,打造知名IP(知识产权)跨界联名综合性场景,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打造“户外运动”城市名片,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川渝联动打造品牌体育赛事,鼓励利用闲置用地建设运营体育场地。
此外,在发展“融合化”创新消费业态方面,支持提升数字赋能消费能级、支持拓展融合消费领域、支持消费场景更新升级。在构建“国际化”开放消费平台方面,支持会展经济平台发展、支持物流枢纽平台培育、支持优质产品进口平台建设、支持“爱尚重庆”活动平台打造。在优化“便利化”舒适消费环境方面,支持完善消费配套设施、支持提升入境消费便利化水平、支持健全涉外服务体系、支持拓展城市营销渠道、支持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优化政务监管服务、优化财政金融服务。
原文点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周莉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