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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靖平专栏|历代廉洁奉公典范人物咏怀(东汉)㊽

发布时间:2026-10-09 18:05:52

本期人物目录

1.强项清贫洛阳令董宣

2.为佣劝廉尚书郑均

3.让产无棺司徒范迁

序言

为官最难之事,不在建功,在守身。功可凭才略而取,身必赖定力而持。本期三人——董宣、郑均、范迁,皆以清白立于东汉朝堂,而守身之路各别。董宣以强项之骨拒权贵,血溅殿阶而志不屈,三十万赏钱尽散僚属,身死只余敝衾旧毡;郑均以佣工之劳劝兄改过,白衣终身不慕荣利,天子亲访茅庐而宠禄不移其志;范迁以让产之德居三公,薄田数亩尽推兄子,妻劝添财而终不为动,殁时竟无棺以殓。三人或刚烈,或温良,或冲淡,同归于不贪不占一念。千古之下,读其事迹,仍令人肃然起敬。


七律·强项清贫赞董宣

烈骨铮铮动汉筵,

洛阳令节耀当年。

楹阶溅血辞刑食,

敝斛孤衾伴旧毡。

强项一庭摧贵势,

分金卅万恤僚员。

千秋宦海争荣路,

谁秉清操若此贤?

(平水韵下平一先韵)

白话译文:董宣一身刚烈风骨,震动汉朝满朝文武,他任洛阳令时的节操,光耀当年。在殿柱前他撞得鲜血飞溅;在北海相任上获罪临刑时,他拒绝吃送行的断头饭,幸得光武帝紧急下诏赦免,才未被处死。死后家中只剩几斛大麦、一床破被和一辆旧车。朝堂之上,他强项不屈,以两手撑地、死不低头的气概,挫败权贵嚣张气焰;光武帝赐钱三十万,他全部分给下属官吏,自己一文不留。千百年来,官场中人争相追逐荣华富贵,可又有谁能像董宣这样,秉持清廉操守、至死不渝呢?

离亭宴·咏董宣(敝衾霜结)

御座惊闻忠洁。头触殿楹飞血。

强抑身躯终不俯,直挫主家骄烈。

就戮拒餐飧,笑对死生坚决。


三十万钱均发。归卧敝衾霜结。

数斛麦粮车乘弊,一代刚臣清节。

百世仰高风,谁似居官心铁。 

(依张昪体,词林正韵第十八部)

白话译文:在皇帝面前,众人惊闻董宣忠诚廉洁之言。他以头撞击殿柱,鲜血飞溅。宦官强按他的身躯,他始终不肯低头,直接挫败了湖阳公主的骄横气焰。在北海相任上获罪临刑时,他拒绝吃送行的饭食,笑对生死,态度坚决,幸得光武帝紧急下诏赦免,才未被处死。

光武帝赐钱三十万,他全部分发给下属官吏,自己一文不留。死后盖着破旧的被子,寒霜凝结。家中只有几斛麦粮、一辆破旧的车子,一代刚正之臣,清白节操令人动容。百代之后仍仰慕他的高风亮节,谁能像他为官那样心如铁石、廉洁奉公?

刚正清廉 执法如山——东汉“强项令”董宣廉洁奉公事迹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南)人,生于西汉末年,卒于东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他自幼饱读诗书,学识渊博,为人刚正不阿,一生以气节自许。初被司徒侯霸征召入仕,因考核优异而累迁北海相,在地方任上即以不畏豪强著称。后调任江夏太守,面对郡中剧贼与豪族盘根错节的局面,他整肃法纪,毫不手软。最终由光武帝特诏任命为洛阳令,在京师重地执法五年,直至七十四岁卒于任上。他一生正直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上不惧皇亲国戚,下不负黎民百姓,事迹载于《后汉书·酷吏列传》,流芳至今。以下从四个维度,结合《后汉书》等史料记载,介绍其廉洁奉公的主要事迹。

一、不贪财货,清白自守

董宣一生淡泊物质利益,始终清贫自守。在北海相任上,他因处决公孙丹父子及其宗族获罪,被征召至廷尉受审。狱中他“晨夜讽诵,无忧色”。行刑之日,官属备饭送行,董宣厉色拒绝:“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随即登车而去,坦然赴刑。连临死前一顿饭都不肯接受,足见其不沾不染的品格。

任洛阳令期间,光武帝赐钱三十万。这笔巨款足以改善生活,董宣却“悉以班诸吏”,全部分给下属,自己一文不留。他在洛阳令任上五年,去世时“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光武帝感叹:“董宣廉洁,死乃知之!”因他曾任二千石郡太守,特赐艾绶,以大夫之礼安葬,并“拜子并为郎中,后官至齐相”。一位京官身后竟连像样棺材都没有,其廉洁可见一斑。

二、执法不阿,不畏豪强

董宣的奉公,集中体现在执法不避权贵上。北海相任上,当地大姓公孙丹新建住宅,占卜者说须有人死去才吉利,公孙丹便令其子杀害过路行人,将尸体置于屋中消灾。董宣得知后立即逮捕公孙丹父子并依法处死。公孙丹宗族三十余人持兵器到官府叫嚣,董宣认定公孙丹曾依附王莽,担心其与海贼勾结,遂全部收押,派门下书佐水丘岑处治。青州刺史弹劾他杀人过多,董宣被征召至廷尉,但他始终认为自己依法行事。

后董宣任江夏太守,剧贼夏喜在郡境作乱。他到任即发檄文:“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贼,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夏喜等人闻讯恐惧,当即投降解散。江夏都尉是外戚阴氏,董宣对其态度轻慢,毫不趋附,终因此被免职。这说明他在奉公执法时从不因对方身份而有所区别。

三、不畏皇权,据理力争

董宣最为人称道的事迹,当属任洛阳令时处置湖阳公主家奴一案。湖阳公主是光武帝的姐姐,她的家奴白日杀人后躲入公主府中,按汉朝法度地方官不能进皇亲府第搜捕。董宣便派人守在府外等待时机。

终于公主出行,让那奴仆陪乘。董宣闻报立即赶到夏门亭拦住车驾。他“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当面斥责公主过失,喝令奴仆下车,当场格杀。公主大怒,回宫向光武帝哭诉。光武帝震怒,召董宣入殿欲以箠杖打死。董宣叩头说:“请让我说一句话再死。”他说:“陛下圣德中兴,却纵容家奴杀害良民,将来凭什么治理天下?我不需要您打,我自己了断。”说罢以头撞击殿柱,血流满面。

光武帝命宦官拉住他,让他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坚决不从。宦官强按他的头,董宣两手撑地,始终不肯低头。光武帝最终被他的刚正打动,笑着称他为“强项令”,并赐钱三十万。此后洛阳豪强无不震恐,百姓编歌谣赞颂:“桴鼓不鸣董少平”——董宣治理之下,连鸣冤击鼓声都听不到了。

四、舍己担当,克己奉公

董宣的奉公精神还体现在主动为下属担责上。北海相处治公孙丹宗族一案中,具体执行处决的是门下书佐水丘岑。事发后青州刺史追究责任,董宣被征召至廷尉,水丘岑也受拷问。面对使者诘问,董宣如实陈述后特别申明:“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杀臣活岑。”使者上奏,光武帝下诏将董宣降职为怀县县令,并令青州不再追究水丘岑。后来水丘岑官至司隶校尉,可见董宣担当之诚。《后汉书》评价汉朝时酷吏时说:“若其揣挫强埶,摧勒公卿,碎裂头脑而不顾,亦为壮也。”董宣正是这样的人——面对豪强权贵,宁可头碎血流也不退缩,这正是他奉公精神的极致体现。

综观董宣一生,历任北海相、江夏太守、洛阳令等职,无论身处何地,始终将廉洁作为立身之本,将奉公作为为政之要。他不贪财货,身死之时布被覆尸、家无余财,连光武帝都感叹“死乃知之”;他不畏权贵,执法之时刀画地面、当街格杀,令豪强震恐、京师号“卧虎”;他不惧皇权,面君之时以头撞柱、死不低头,以“强项令”之名传颂千古;他敢于担当,获罪之时愿以己命保全下属,舍己之诚令人动容。更难能可贵的是,董宣之廉,非一时一事的做作,而是贯穿一生、至死不渝的本色——从北海到江夏,从江夏到洛阳,官位愈高而操守愈坚,权势愈重而气节愈刚。光武帝那句“董宣廉洁,死乃知之”的感叹,既是对老臣身后凄凉的惋惜,更是对其一生清白品格的最高肯定。千载之下,董宣以其刚正不阿、克己奉公的一生,为后世树起了一座廉洁从政的精神丰碑,至今仍熠熠生辉,令贪者愧、廉者奋、怯者勇。


七律·佣工劝廉赞郑均

一介儒衣德尚留,

冲虚素志不求侯。

佣工得帛规兄过,

坐罪捐身警吏休。

殿阙忠言频进谏,

郊园劲操晚相酬。

安贫守节谁堪比,

皓首贞心耀任州。

(平水韵下平十一尤韵)

白话译文:东汉郑均作为一个身穿儒衣的平民读书人,品德长留后世。他怀抱冲和虚静的素志,从不贪求官爵。兄长做县吏收受贿赂,他甘愿去做雇工,挣钱帛回家规劝兄长改过;又以“为吏贪赃,终身毁弃”的道理,警示官吏止息贪念。在朝为尚书时,他屡次进献忠言;归乡后仍保持刚劲的操守,晚年终得朝廷赐禄相酬。安于清贫、坚守节操,谁能与他相比?白发苍苍而贞心不改,至今仍然光耀任城故里。

御街行·咏郑均(白衣尚书)

耽研黄老灵襟曙。素志凝深步。

简编频览慕冲虚,耻逐尘间浮举。

佣身力作,携财返赠,婉劝兄廉矩。


台司侍直嘉言露。峻节涵温煦。

銮舆幸访旧茅庐,宠禄难移襟宇。

白衣标誉,暮年秉义,皓鬓终无沮。

(依柳永体,词林正韵第四部)

白话译文:郑均潜心研读黄老之学,灵府如晨光初启,清素之志凝聚,步履深沉坚定。他频频翻阅典籍,仰慕冲和虚静之境,以追逐尘世浮华为耻。兄长做县吏收受贿赂,他毅然去做雇工,挣钱帛回家赠予兄长,委婉劝其守住廉洁的规矩。

在尚书台值班时,他屡献良言,高峻的节操中含着温煦。章帝车驾亲临他旧日的茅庐探望,赐予终身俸禄,却难改他淡泊的胸怀。他以“白衣尚书”之名传世,晚年仍秉持道义,白发苍苍而志向始终不衰。

澹泊守正,廉勤奉公——东汉“白衣尚书”郑均廉洁奉公事迹

郑均,字仲虞,东汉东平任城(今山东济宁)人。年少时喜好黄老之书,受道家清静寡欲思想影响,养成不慕荣利、自守节操的品格。早年屡次称病,不应州郡征召,甚至为躲避郡将逼迫而客居濮阳。建初六年(公元81年),汉章帝以公车特别征召,他始入朝为官,不久迁任尚书,在章帝身边“数纳忠言”,受到敬重;后因病请求退职,拜议郎,告归乡里。元和元年(公元84年),章帝下诏表彰其“束脩安贫,恭俭节整”,赐谷千斛,命地方长吏每年八月慰问;元和二年(公元85年),章帝东巡经过任城,亲临其舍,赐他终身享受尚书俸禄。时人因此称他为“白衣尚书”——以平民之身而享尚书之禄,这一称号正是对其一生廉洁品格的凝练概括。

一、束脩安贫,澹泊无欲

郑均的廉洁,首先体现在对物质利益极为淡泊的态度上。《东观汉记》称他“治尚书,好黄老,澹泊无欲,清静自守,不慕游宦”。他读书治学,并非以此为谋求功名利禄的阶梯,而是真心服膺黄老之道中少私寡欲的修身理念。州郡官员慕名征召,他“常称病家廷,不应州郡辟召”。郡将执意征召,派县令假称拜访将他骗至郡府,他“卒不能屈”,最终客居濮阳以躲避纠缠。

最能证明其“安贫”品格的,是元和元年章帝诏书:“议郎郑均,束脩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以病致仕,守善贞固,黄发不怠。”诏书还赐谷千斛,命地方长吏每年八月慰问。若郑均家中富裕,朝廷自然不必以“安贫”二字表彰他,更不必每年定期慰问。其家计之清简,与“澹泊无欲”的一贯品格正相吻合。

二、为佣感兄,以行践廉

郑均的廉洁,不止于自身洁身自好,更体现在以实际行动纠正身边人的贪腐行为。其兄在任城县衙担任游徼,“颇受礼遗”,多次收受他人财物。郑均“数谏止,不听”——反复劝谏,兄长始终不肯听从。

劝说无效后,郑均做出令人意外的选择:毅然“脱身出作”,去给大户人家做佣工,一年多后挣得“数万钱”,全部带回交给兄长,并说:“钱尽可复得,为坐吏赃,终身捐弃。”意思是:钱财花完还可再挣,但做官的人若因贪赃获罪,一辈子就彻底毁了。兄长被深深触动,“遂为廉洁,称清白吏”。这一事迹的分量,在于郑均用劳动所得去“赎买”兄长的贪念,以亲身实践告诉对方:干干净净挣来的钱,花得安心;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财物,终将使人身败名裂。

三、直言奉公,数纳忠言

建初六年,郑均被公车征召入朝,不久升任尚书,进入朝廷决策核心。《后汉书》记载他在尚书任上“数纳忠言,肃宗重之”。虽然具体谏言内容未见详细记载,但从他此前劝兄“为吏坐赃,终身捐弃”、此后以“恭俭节整”被朝廷表彰的品格来看,所进之言当不外乎劝谏皇帝节用爱民、约束近臣、整肃吏治一类的务实之策。

值得注意的是郑均的仕途态度。他入朝为官,并非贪图权位,而是因章帝以公车特别征召,诚意难却。在尚书任上,他尽职尽责,恪守本分。后来感到年老体衰,便主动“以病乞骸骨”,请求辞官还乡,朝廷拜他为议郎,赐以衣冠,准许退归乡里。从入仕到辞官,前后不过数年,既不恋栈权位,也不以官职谋取私利。这种来去分明的态度,正是“奉公”精神最朴素的体现:在位则尽心,不在位则安退,绝不把官职当作私产来经营。

四、退守清节,老而不怠

郑均辞官归乡后,廉洁品格并未因离开官场而有丝毫松懈。章帝在诏书中特别指出他“守善贞固,黄发不怠”——“守善”是坚守善道,“贞固”是坚定不移,“黄发不怠”是说即便年老发白,仍不松懈对自己的要求。这八个字,勾勒出一个贯穿始终、晚节弥坚的形象。

回到任城后,郑均待人谦和,为乡里所尊敬。他没有因为曾做过尚书就摆官架子,也没有因为享受朝廷赐谷就追求奢靡。元和二年,章帝东巡经过任城,亲自登门看望,当面赐他终身享受尚书俸禄。一个已从官位上退下来的平民,能得到皇帝亲临其家、赐禄终身的待遇,在整个东汉一朝都极为罕见。但郑均接受这份俸禄,是以“白衣”之身,而非以在职官员的身份。他没有利用皇帝恩宠谋取额外利益,也没有借“白衣尚书”名号在地方上经营势力。据《后汉书》记载,郑均于“永元中,卒于家”。

纵观郑均一生,其廉洁奉公的品质可从三个层面理解。在个人层面,他“澹泊无欲,清静自守”,终生安于清贫;在家族层面,他以“脱身出作”的实际行动感化兄长弃贪从廉;在朝廷层面,他在尚书任上“数纳忠言”,以奉公之心对待职守,去留分明,既不贪权也不恋位。汉章帝以“束脩安贫,恭俭节整”八字诏书表彰他,后世更以“白衣尚书”这一雅号世代传颂。郑均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政绩,但他以一生的澹泊与坚守,树立了一个东汉士人廉洁奉公的典范——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坦坦荡荡归去。


七律·让产无棺赞范迁

位列台司耐岁寒,

居贫抱朴历艰难。

薄田数亩推兄子,

素节平生守义端。

妻劝添财频绕耳,

公延俊士独怀丹。

无棺可葬身虽去,

不朽清名胜万安。

(平水韵上平十四寒韵)

白话译文:范迁官至三公之一的司徒,却能像松柏一样耐住清寒,安于贫穷、保持质朴,走过了许多艰难岁月。他家中仅有几亩薄田,还全部推让给了兄长的儿子,一生守着清白的节操和道义的底线。妻子劝他为四个儿子添置些产业的话,一次次在耳边回响,他却始终没有动摇,只一心为国家举荐贤才,胸中怀着一颗赤诚为公的心。他去世时,家中穷得连棺材都置办不起,丧事全靠朝廷出资操办。然而,他身后留下的不朽清名,胜过世间万般安逸。

祝英台近·咏范迁(官钱始殓)

守渔阳,边尘静,胡马畏威远。

推宅施田,兄子得安暖。

妻忧膝下无依,劝添产业,

却回道、蓄财何显?


举才彦,端方忠正堪行,丹心为公荐。

府邸清寒,担石惟空见。

丧身棺木难寻,官钱始殓。

问千载、几人能践?

(依程垓体,词林正韵第七部)

白话译文:范迁镇守渔阳时,边境安宁无战事,胡人兵马畏惧他的威名,远远避开,不敢进犯。他把自家宅院和田地都推让给兄长的儿子,让侄子一家得以安居温饱。妻子担忧膝下几个孩子将来无依无靠,劝他添置些产业,他却回答说:身为大臣却蓄积私财,拿什么昭示后世?

他举荐才俊之士,只因对方端方忠正、可以任用,一颗赤诚之心全为公家。他的府邸清贫寒素,家中连一担存粮都见不到。去世时连棺木都置办不起,全靠朝廷出资才得以入殓。千年之后问一句:有几人能像他这样践行廉洁奉公?

清节峻整 公忠体国——东汉司徒范迁廉洁奉公事迹

范迁,字子庐,东汉沛国相县(今安徽淮北濉溪)人。据《后汉书》本传,他初为渔阳太守,以智略安定边郡,使匈奴不敢轻易入界。后世方志补载其曾任雍州刺史、河南尹。汉明帝永平四年(公元61年)冬十月,司徒郭丹免职,范迁以河南尹身份接任司徒,位列三公。从边郡守臣到中枢宰辅,范迁始终以清俭自持、以公事为重,在明帝一朝留下了令人肃然起敬的廉吏形象。

一、身居公辅而家无余财

范迁官至司徒,俸禄不可谓不厚,但他对个人财物始终抱着近乎苛刻的淡漠态度。据《后汉书》记载,范迁“有宅数亩,田不过一顷”,身为三公,其家产之薄,甚至不如寻常中等之家。更令人感叹的是,就是这仅有的一点田宅,他后来也全部推让给了兄长的儿子。他的妻子曾为此忧心忡忡地对他说:“你有四个儿子,却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应当把俸禄结余下来,为子孙置办产业。”范迁却回答说:“我身居大臣之位,如果蓄积私财、谋求利益,拿什么来昭示后人?”

范迁的拒绝并非一时意气,而是贯穿其仕宦生涯的一贯立场。他早年在渔阳太守任上,兄长的儿子因家族人口多、田地不够耕种,向他求助。范迁手中并无闲钱,只好把自己名下的一份祖传土地让给了侄子。到了司徒任上,家中依旧一贫如洗。永平八年正月己卯(公元65年1月27日),范迁在任上去世,去世时“家无担石”,连棺木都置办不起,丧事最终由朝廷特批大司农府用公款操办。一位曾执掌全国土地、赋税与军队后勤的司徒,身后竟清贫至此,这在历代官僚中实属罕见。

二、举贤不私以忠正为先

范迁的奉公,不仅体现在对私财的拒斥上,更体现在他行使职权时的无私与公正。汉代察举制度中,三公有举荐茂才的职责。范迁任司徒期间,经过考察,发现丰县县令牟融“忠正公方,经行纯备”,便郑重向朝廷举荐,并将牟融治理丰县“县无狱讼,为州郡最”的政绩一并上奏。牟融入朝后历任司隶校尉、大鸿胪、大司农,最终官至司空、太尉,成为明帝、章帝两朝的名臣。

值得注意的是,范迁举荐牟融,完全出于对其品行与才能的判断,其中没有任何私人请托或利益交换的成分。范迁一生“巍巍士风,清纯至简”,他为朝廷荐才,既不看门第,也不收受任何好处,始终以“宜在本朝”的公务标准来衡量人选。这种不以举荐之权谋取私利的作风,在当时的三公之中尤为难得,也使范迁赢得了“清正廉洁的典范”这一后世评价。

三、安边有略而政务唯实

范迁的奉公精神,早在地方任职时期就已充分显露。他初任渔阳太守时,北匈奴屡屡侵扰边郡。范迁到任后,并不一味倚仗武力,而是“以智略安边”,灵活运用设伏、断后、虚张声势等多种策略,使匈奴屡屡受挫,最终“畏之,不敢入界”。渔阳百姓因此获得了较为安定的生活环境,生产得以恢复。范迁治边不图虚名,不事张扬,把“边郡无事、百姓安业”当作最实在的政绩。

此后他调任河南尹,掌管京师洛阳及周边地区。京畿之地,权贵云集,政务繁杂,最考验官员的操守与能力。范迁在河南尹任上“有清行”,以廉洁公正的作风处理政务,不因权贵而曲法,不因私情而偏袒。正因他在地方和京畿任上都表现出卓越的政绩与清白的操守,才被时任司徒郭丹以“有清行”为由,推荐接替自己担任司徒。从边郡到京畿,从太守到司徒,范迁的每一步升迁,靠的都是实绩与清名,而非钻营与攀附。

四、地位愈高而心愈自抑

范迁身上有一种贯穿始终的自我克制。官位越高,他对自身的要求反而越严。升任司徒之后,他并未因位列三公而改变俭素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利用职权为家族谋取任何额外利益。妻子劝他为儿子们置办产业时,他的回答不是“家贫无力”,而是“备位大臣而蓄财求利,何以示后”——“我身为国家大臣,如果蓄财谋利,如何向后人交代?”这句话的分量,不在于拒绝了一件具体的事,而在于它表明范迁将“大臣”的身份视为一种公共信托,而非私人牟利的工具。

范迁在位四年而卒,家中无担石之储。他用自己的生命终点,为“廉洁”二字做出了最彻底的注释:一个手握重权的人,可以做到身后一无所有。后世评价范迁,称其“节操高洁,一尘不染”,又说他“清廉公正之名声已经到了令后世望尘莫及的地步”。

范迁的一生,没有惊心动魄的传奇,也没有慷慨激昂的言辞。他的廉洁,不是刻意表演的姿态,而是内化为日常选择的生活方式;他的奉公,不是对某一次任务的尽职,而是贯穿于举荐、治边、理政每一个环节的自觉。在东汉明帝时期群臣之中,范迁也许不是最耀眼的那一个,但他以自己的方式回答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一个官员究竟可以将“公”置于“私”之上到什么程度。他的答案,是彻底而决绝的——直至身后无棺可葬,亦不悔改。这样的廉洁,不靠誓言维持,而靠人格支撑;这样的奉公,不靠制度约束,而靠信念驱动。范迁其人,堪为后世为官者的一面镜子。

(作者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重庆市文史书画研究会诗词专委会会员)

来源:七一客户端
作者:王靖平
编辑:王一博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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